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3-08-03 |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2023-09-22 |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4-02-22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300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3计划总投资:51977.0000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1590平方米,拟建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708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具体数据以规划审批为准)。
2.5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3年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1)项目代建:项目建设应满足《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即土地交付后9个月内动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此外,还应满足竣工后1年内整体投入使用。(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 5 日历天提交报审文本;初步设计:取得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3)勘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4)监理服务:同施工合同工期。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代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监理等工作。其中:
(一)项目代建
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办理预售许可证;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二)工程勘察
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提供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勘、详勘、补勘等勘察设计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并包括工程物探和土壤氡气检测等工程所需的地下检测需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危害程度。2)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装修设计、景观方案设计)、BIM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沙盘制作4个、项目推广视频制作及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资规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咨询服务作为设计顾问将总承包方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提供咨询意见,并提出优化、补充和完善的技术方案。尤其在设计过程中,对各工种、各专业及专项设计(包含工程勘察、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设备系统选型、夜景照明、智能化设计等专项)进行论证其合理性及经济性,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
(四)工程监理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 2018 〕16 号)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4备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具体为: /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可由设计项目负责人兼任,其他人员不允许兼任。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项目代建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代建(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4日10时00分00秒至2023年8月9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注册指南http://www.fzztb.com/CmsPortalWeb/news/info/40/6331.xhtml”。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8月30日 0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0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home)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投资区金榕北路6号2号楼2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76168,传真: /
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18355 ,传真: /
联系人:黄滨、郑仁栩、郭亮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27号自贸区行政服务大厅二楼219室
电话:0591-83688903、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管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电话:0591-833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