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项目代建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 其他要求:/。
- 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1分)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报价为
- 我方承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大写)(¥ ) 。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上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 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填报所有成员单位的基本情况表并附相关扫描件。
- 上述各类证书发生变更的,应办理完变更手续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评标委员会应以视为证书无效进行评定。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 2023-08-03 |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 2023-09-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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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350104-04-01-525038
招标项目名称: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33002
招标人: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黄滨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人:庄言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2023年9月22日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300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
2.3计划总投资:51977.0000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约11590平方米,拟建总计容建筑面积约37088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0000平方米;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容积率不大于3.2,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不大于80米。(具体数据以规划审批为准)。
2.5服务期限: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3年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1)项目代建:项目建设应满足《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即土地交付后9个月内动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此外,还应满足竣工后1年内整体投入使用。(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 5 日历天提交报审文本;初步设计:取得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3)勘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4)监理服务:同施工合同工期。
2.6标段划分:(如有) /
2.7招标范围: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完成本工程项目代建、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程监理等工作。其中:
(一)项目代建
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并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且应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办理预售许可证;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
(二)工程勘察
勘察招标范围包括建设范围内的全部勘察工作,提供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勘、详勘、补勘等勘察设计工作、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并包括工程物探和土壤氡气检测等工程所需的地下检测需求,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查明有无影响建筑场地稳定性的不良地质作用及其危害程度。2)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装修设计、景观方案设计)、BIM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沙盘制作4个、项目推广视频制作及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资规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设计咨询服务作为设计顾问将总承包方在工程实施的各个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施工等)提供咨询意见,并提出优化、补充和完善的技术方案。尤其在设计过程中,对各工种、各专业及专项设计(包含工程勘察、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设备系统选型、夜景照明、智能化设计等专项)进行论证其合理性及经济性,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
(四)工程监理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3.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 2018 〕16 号)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3.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1.4备注:须提供上述资质要求的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其他资格:具体为: / 。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人员不允许兼任。
(2)专业咨询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有效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项目代建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总家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6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不得存在因不当的项目代建(或代建)行为被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或被通报批评并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22日18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27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注册指南http://www.fzztb.com/CmsPortalWeb/news/info/40/6331.xhtml”。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0月16日 09:45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1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0月16日9时45分00秒(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home)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投资区金榕北路6号2号楼201室,邮编: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76168,传真: /
联系人:江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18355 ,传真: /
联系人:黄滨、赖耘砚、郭亮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管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电话:0591-8313978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说明:
(1)本附表各项应一一填写,除“不适用”外,不留空白。如某日期未确定,可先填计划日期。
(2)如某项内容对本项目不适用,应在相应栏目中注明“不适用”。
(3)本附表是本章第二节“投标人须知”的说明和补充,如两者有矛盾之处,以本附表内容为准。
项号 |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1.1.2 | 招标人 | 名称: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山投资区金榕北路6号2号楼201室 联系人:江工 电话:0591-87576168 传真: / 电子邮箱: / | ||||||||||||||
2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23A室) 联系人:黄滨、赖耘砚、郭亮 电话: 0591-87518355 传真:/ 电子邮箱:/ | ||||||||||||||
3 | 1.1.4 | 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 | 招标项目名称: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6-350104-04-01-525038 报建编号:3501042306190103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33002 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 1 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 1 | ||||||||||||||
4 | 1.1.5 | 建设地点 | 福州市仓山区 | ||||||||||||||
5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100% | ||||||||||||||
6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7 | 1.3.1 | 建设规模 | 建设规模: 详招标公告见 项目投资总额:51977.0000万元。 | ||||||||||||||
8 | 1.3.2 | 招标范围和内容 |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 ||||||||||||||
9 | 1.3.3 | 计划服务期 | 详见招标公告 | ||||||||||||||
10 | 1.3.4 | 项目管理目标 |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均应为限额设计,即中标人应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各专业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其设计方案的建安费和设备投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总投资中的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34577万元)。在特殊情况下,如中标人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超过了项目总投资中的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必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中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所有损失和违约责任。 本项目进度目标: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3年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1)项目代建:项目建设应满足《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即土地交付后9个月内动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此外,还应满足竣工后1年内整体投入使用。(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 5 日历天提交报审文本;初步设计:取得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3)勘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4)监理服务:同施工合同工期。 本项目质量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 ||||||||||||||
11 | 1.4.1/1.1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全过程服务咨询能力: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详见招标公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 资质,具体为: 详见招标公告;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详见招标公告 。 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 详见招标公告 。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设计负责人:详见招标公告;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详见招标公告; 勘察专业负责人:详见招标公告。 4.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数量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其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的规定。 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数量要求:/。 6.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至少包括: 建筑专业1人;资格(职称):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 结构专业1人,资格(职称):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 ; 电气专业1人,资格(职称):电气设备专业的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或电气设备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水排水专业1人,资格(职称):给水排水专业的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或给水排水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暖通空调专业1人,资格(职称):暖通空调专业的注册设备工程师资格或暖通空调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勘察专业1人,资格(职称):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或勘察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拟担任本项目的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至少包括: 投标人拟派工程现场的监理人员配备须符合闽建建(2018)37号文规定,具体要求如下表:
说明: 1)除招标文件规定可兼任的岗位外,本招标项目其余各岗位必须一人一职,不得由一人兼任多个岗位。 2)本招标项目评标时仅对拟派出(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咨询负责人,专业咨询负责人包括:设计负责人、工程监理负责人、勘察专业负责人,余同)进行考核。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咨询负责人应按要求附上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咨询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①提供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其所属单位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执业资格证书上所明确的聘用企业为准,专业以注册证书上所明确的专业类别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和身份证扫描件;(其中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其所属单位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上所署单位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同时附上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社保缴费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 ②上述所有扫描件应包括年审及变更等记录页(如有); ③“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④上述各类注册执业证书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当在中标后,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约定及管理需要配备相应管理人员,且相应管理人员的人数不得低于我省及项目所在地关于项目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 | ||||||||||||||
12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13 | 1.5 | 费用承担和设计 成果补偿 | √不补偿 □补偿,补偿标准: | ||||||||||||||
14 | 1.9.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
15 |
| 分包(转委托)的具体要求 |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 。 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 。 | ||||||||||||||
16 | 1.12 | 偏离 | √不允许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 | ||||||||||||||
17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材料 | ||||||||||||||
18 | 2.2 | 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和形式 | 时间: 2023年9月28日 12 时 00 分前 形式: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以不署名、不盖 章的形式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 ||||||||||||||
19 | 2.3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发出的时间和形式 | 时间:2023年9月28日 17 时 00 分 形式:招标人在上述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答复、 澄清。 | ||||||||||||||
20 | 3.1.3 | 构成投标文件的 其他资料 |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 ||||||||||||||
21 | 3.2 | 投标报价 |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包含:项目代建、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监理)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A1+A2+A3+A4=717.583万元。 计算方法: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1《各专项服务费用构成》 2、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投标总报价均按717.583万元报价,否则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 | ||||||||||||||
22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120 日历天。 | ||||||||||||||
23 | 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1、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 /2、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的形式提交; ①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00010280203300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开户银行: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账账户名称: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帐账号: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因备注: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E3501000102802033002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尽可能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E3501000102802033002投标保证金” ②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1)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 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文件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 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 月1日起,参与我区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 , 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③③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1)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 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 、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3)a、投标人使用投标保 证保险的,应当使用先行赔付、后续 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b、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c、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应 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不合格。 年④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 金制度的地区) :递交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 按榕建筑[2018]154 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 宜并取得《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中注明的金 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 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纳的年度保证金金额的,投标 人应按上述①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 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 格审查不合格。《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 明》应在开标当日未失效,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 ||||||||||||||
24 | 3.5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允许 | ||||||||||||||
25 | 3.6.1 | 要求提交的投标 文件内容 | 资格商务文件:要求 提交; 技术文件:要求提交; | ||||||||||||||
26 | 3.6.3 | 签字或盖章特殊 要求 | 除另有说明外,投标格式说明中的“盖单位公章”系指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公章或可上传盖公章后扫描件;投标文件中需要人员签字或盖章的地方可上传签字或签章后扫描件或盖该人员电子印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给予认可。 | ||||||||||||||
27 | 3.6.4 | 投标文件编制和 加密要求 |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书生成器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福州市勘测院 投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供应商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投标文件编制和加密要求:投标人应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如采用除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书生成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使用上述版本制作投标文件,造成电子开标异常或者否决投标的由各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其后果。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网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通过网络提交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文件须包含工程量计价清单投标XML电子文档(若有)、PDF格式投标电子工程量清单计价文本文件(若有),投标人应保证两者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制作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进行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招投标套件系统的办理工作。相关办理事项具体流程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浏览器插件》、《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制作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必须提前完成福建CA 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升级动作(具体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CA数字证书升级通知)。 电子招投标项目组技术咨询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计价软件名称及版本:使用测评通过的投标计价软件企业的对应软件名称及版本号(若有)。 | ||||||||||||||
30 | 4.1.3 | 投标截止时间 | 时间: 2023 年10月16日 9 时 45 分 00 秒 | ||||||||||||||
31 | 5.1/5.1 | 开标时间 | 开标时间: 2023 年10月16日 9 时 45 分 00 秒 开标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本项目开标厅 | ||||||||||||||
32 | 5.2 | 解密方式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至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开标解密时间)起 120分钟内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操作,只允许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证书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投标无效。 | ||||||||||||||
33 | 5.2 |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 |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人在开标解密阶段未解密的,投标保证金不予以没收。在解密时,因停电、网络故障、电子设备导致无法继续进行解密时,故障可在短时间内解除的(不超过4小时),招标人可以暂停开标工作,待故障解除后继续开标;故障无法在短时间内解除的(超过4小时),招标人应当终止开标,并配合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电子交易平台做好招投标资料的封存和保密工作,待故障解除后再重新进行解密、开标。 | ||||||||||||||
34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类评标专家不少于评委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工程技术、经济类专家从福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 ||||||||||||||
35 | 6.3.1 | 评标办法 |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 ||||||||||||||
36 | 6.3.2.6 |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 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补正的时限要求 评标委员会在电子交易平台发出投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后,投标人应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使用CA证书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45分钟内回复。 | ||||||||||||||
37 | 6.3.3/7.1.1/7.1.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 √否,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
38 | 7.2/7.3/8.3 | 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终止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场所 | 公示媒介: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home) | ||||||||||||||
39 | 7.5.1 | 履约担保 |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履约担保形式:投标人可以以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向委托人提交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履约担保的,保函开具银行须为咨询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或全国性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投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提交,且该履约担保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项目代建费,下同)的10%,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提交,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服务期结束。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届满后退还。 | ||||||||||||||
40 | 7.6.1 | 签订合同 |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5 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 ||||||||||||||
41 | 9.2.3 | 监督部门 | 招投标监管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下渡街道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楼 电话:0591-83139780 | ||||||||||||||
42 | 10 | 需要补充的 其他内容 |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前以不具名的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有虚假情况,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若给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还应承担相应责任直至法律责任,如果投标人投标保证金采用年度保证金形式,一旦放弃中标或其他违规违法行为须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3、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投标人少于3家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制作记录并复印一份给异议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的,或无正当理由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中标人应当进行赔偿。 5、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令[2019]第1号及银发[2019]41号文,自2019年2月25日起在全国范围分批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若无法提供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由相应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6、根据闽建许〔2022〕3 号文规定,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上述四类资质证书统一延期后的有效期,可以在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省厅官网(http://zjt.fujian.gov.cn/)“首页-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企业信息查询。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各级资质审批部门要及时做好所在地企业资质证书信息与省厅官网“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的对接和更新工作。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上述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福建省外企业资质证书有延续规定的,从其规定)。 7、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社保无法正常缴纳或社保缴纳凭证无法正常导出的,应附上相关政策文件证明。 8、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9、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资质及企业信用分按照联合体协议书中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确定。 | ||||||||||||||
43 | 11.2 | 电子招标投标 其他要求 | 11.2.1、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 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注册指南http://www.fzztb.com/CmsPortalWeb/news/info/40/6331.xhtml”。 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11.2、委托鉴定 投标人对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提出异议的,应在开标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鉴定配合事项: 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使用本单位的CA证书当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将与异议人一起将所有相关资料提供给双方共同委托的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同时根据鉴定机构的鉴定要求做好相应配合工作,鉴定费由异议人承担。招标人根据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 11.3、交易平台操作指标: 投标文件(商务、价格、技术)上传最大容量限制:1GB 。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应超过上传最大容量限制,若因超过最大容量限制导致投标文件无法上传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 | ||||||||||||||
投标须知前附表附件1
各专项服务费用构成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各项费用收费标准 | 下浮后金额 |
1 | 项目代建(A1) | 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 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项目管理服务费=140万+(2亿-1亿)×1%=240万。
| 按标准取费下浮20%计取,计算费用为:240×(1-20%)=192万元 |
2 | 工程勘察(A2) | 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 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 | 按26万元包干 |
3 | 设计咨询(A3)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 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工程复杂程度为III级,调整系数为1.15,方案和初步设计工作量合计占比50%,建安费暂估金额为2亿元,原设计费为:566.8×1.15×50%=325.91万元。 | 按标准取费下浮30%计取,计算费用为:325.91×(1-30%)= 228.137万元。最终按甲方认可的概算批复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
4 | 工程监理(A4) | 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 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费标准,工程复杂程度为III级,调整系数为1.15,计费额按2亿计算,工程监理服务费为:393.4×1.15=452.41万元。 | 按标准取费下浮40%计取,计算费用为452.41×(1-40%)=271.446万元 |
以上费用合计 | 717.583万元 |
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项。
1.1.3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以及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标段数量,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项中明确。
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
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项。
1.3 项目建设规模、招标范围和内容、计划工期、质量标准
1.3.1 建设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
1.3.2 招标范围和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项。
1.3.3 计划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
1.3.4 项目管理目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项。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为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目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至少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要求的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商务文件,以证明其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投标人资格合格条件审查资料。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3)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4)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5)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6)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
(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4.2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为本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3) 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 与本项目(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或有隶属关系;
(5) 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6)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投标资格状态;
(7)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 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
(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 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主体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 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3) 拟任各专业咨询负责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咨询业务的;
(14) 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16) 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处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
(17) 在本次投标中,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
(18)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项规定给予补偿,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使用其他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的,应当事先征得该投标人的书面同意,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未经相关投标人书面许可,招标人或者中标人不得擅自使用其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项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未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现场踏勘的,视同对招标项目现场已经了解。
1.9.2 投标人应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时向招标人了解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1 分包
1.11.1“投标人资格要求”对应的咨询服务工作应当由中标人自行实施,不得分包或转包,其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进行分包(转委托)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5项的规定。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6项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委托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文件格式;
(8)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7项)。
除本投标须知第2.1款所述的招标文件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根据本章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均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当招标文件与澄清、修改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
2.2疑问
投标人对招标事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规定的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不少于10日)前,以不署名、不盖章的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送给招标人,招标人应当及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接收疑问、答复或者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3.1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修改,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澄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不足15 日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资格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3.1.1 资格商务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2技术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1.3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项)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报价方式进行报价。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
3.2.2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
3.2.3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项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120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应当通过省公共服务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但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投标须知第3.4款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的金额、方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凭证)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1、附件2-2、附件2-3。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格式从其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期结束后的5日内(因投标人异议或投诉可能造成重新评标的,在异议或投诉处理完后5日内),应通知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到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投标保证保险等,下同)的收取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同时通知投标保证金的收款单位或投标保函的收取单位开始退还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日期、退还金额、退还的投标人名称,并退还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银行存款利率类型及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的规定,下同)或投标保函原件。
3.4.4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日内,按本投标须知第3.4.3项规定的办法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招标文件中规定中标人需提交履约担保的, 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且提交履约担保后的5日内, 将投标保证金退还中标人。
3.4.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开标解密阶段未解密的投标人除外);
(2)中标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4项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与加密
3.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编制和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
3.6.2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进行编写。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投标文件格式的备注或说明,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6.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项另有说明外,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单位的电子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
3.6.4投标人应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7项的规定编制与加密投标文件。
3.6.5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证件、单据等证明材料,应为其扫描件。提交的证明材料通过拍照获得或证明材料为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投标保函,其原件彩色图片视为扫描件。
3.6.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雷同:
(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存储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存储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
(3)不同投标人的技术文件经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重分析,内容异常一致或者实质性相同的。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当在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如实递交有关信息,并经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验证。
4.1.2投标人应当通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8项规定的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1.3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0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应当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替换或者撤回。
4.1.4电子交易平台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投标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并妥善保存投标文件。
4.1.5投标人以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凭证,下同)形式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项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1.6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4.1.7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5. 开标
5.1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1项所规定的时间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在线组织开标,并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如实记录开标情况,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5.2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招标人和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的解密方式按时在线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项。
5.3解密程序完成后,由电子交易平台自动生成《开标记录表》(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4)并向所有投标人公布,同时推送到电子评标系统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其中各专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由电子交易平台对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获取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并予以公布。对于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在开标记录表的备注栏中予以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若有),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设计的,房屋建筑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包含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一级注册建筑师。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包括与招标项目相应的工程设计类主导专业注册资格专家。
(2)招标范围包括工程监理的,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包括与招标项目专业相应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3)评标委员会中的招标人代表应当熟悉评标操作要求(包括电子评标系统操作,如有)且胜任本项目评标工作,不得与投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代表在进入评标室评标时,将招标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提交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没有符合条件的代表,应当全部从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抽取专家。
(4)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项。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在投标文件解密完成后抽取;直接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的,招标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保密工作。
6.1.4在评标委员会成员进入评标室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相关人员不得将评标项目及相关信息泄露给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应当保密。
6.1.5评标委员会采用推举或者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一名专家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组织开展评标活动,对在评标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请评标委员会讨论、表决,组织编写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享有同等表决权。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项。
6.3.2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工作规则:
6.3.2.1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应当认真研究招标文件,至少应了解和熟悉本工程招标的目标、范围、标准、商务条款以及评标定标程序、标准、方法和在评标过程中考虑的相关因素。
6.3.2.2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3.2.3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各项数据、分析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核对交易平台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标参数是否与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致。如有不一致,应要求招标人修正评标参数,经评标委员会核实无误后方可评标。
6.3.2.4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和技术复杂程度等因素合理确定评标时间。超过三分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评标时间不够的,招标人应当适当延长。
6.3.2.5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应当及时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3.2.6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应当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当按照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回复,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否决其投标。投标人回复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时限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
6.3.2.7招标文件条款存在含义不清或者相互矛盾的,评标委员会应当针对相应条款作出有利于相应投标人的结论。
6.3.2.8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在评标报告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6.3.2.9对否决的投标或不采信投标人说明的情况,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
6.3.2.10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6.3.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格式见附件2-7)。评标报告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初步评审情况;
(4)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5)详细评审、评标结果及投标人排序情况;
(6)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项规定)和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7)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8)投标文件雷同情况。
6.3.4评标报告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6.3.5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向评标委员会成员支付劳务费。除此之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接受该项目招投标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任何其他礼物、现金或者有价证券等财物。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合格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结合对中标候选人合同履行能力和风险进行复核的情况,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自主确定中标人,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格式见投标须知附件2-8)。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7.1.2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项。
7.1.3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应当重新招标。
7.1.4合格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最后一日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下同),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媒介和场所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报价给予修正的原因、依据和修正结果(如有时);
(四)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五)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及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
(六)中标候选人的项目总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个人业绩(如有时)、证书名称和注册编号;
(七)中标候选人的类似项目业绩(如有时);
(八)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标准;
(九)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十)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7.3中标结果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将下列有关中标结果的事项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媒介和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公示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招标项目名称;
(三)中标人名称及其中标金额;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7.4 中标通知
7.4.1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后15日内按照规定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 履约担保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9项规定金额、形式和期限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投标的,其履约担保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履约银行保函和履约保证保险凭证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已推行工程担保制度的地区,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规定格式的,履约保函应当采用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保险公司提供的履约保证保险,其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招标人在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提交等额的预付款支付担保。履约担保金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7.5.2中标人不能按照前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现金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投标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向保函出具单位索款。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金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0项规定的时间内,应派代表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地点与招标人联系商定签订合同事宜。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期内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
7.6.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项目管理目标、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8、重新招标和终止招标
8.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2)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所有投标的;
(3)投标人须知7.1.3所列情况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8.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因招标程序违法或者项目单位提出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等原因,导致招标失败,且连续两次公开招标失败的,招标人可以按照《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调整招标方式,并承担相应责任。
8.3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应当及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8项规定的媒介发布公告通知被邀请的或者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已经收取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及时退还所收取的现金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有收取投标保函原件的,退还投标保函原件。
9.异议、投诉
9.1异议
9.1.1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结束前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招标人应当记录并保存异议的提出和答复情况。
9.1.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的名称(仅适用于对评标结果的异议);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与本招标活动有利害关系的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与本招标项目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9.1.3招标人收到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的异议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逾期未作出不予受理决定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并向异议人发出不予受理告知书:
(一)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二)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三)异议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四)超过异议时效的。
9.1.4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评标结果异议的处理结果,应当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作出答复并向社会公开,同时通过省行政监督平台向监督机关备案。在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下一阶段招投标活动。
9.2 投诉
9.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该项目的监督机关依法提出线上投诉或书面投诉。投诉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11号令)的要求。采用线上投诉的,应当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行政监督平台向该招标项目的监督机关提出投诉。
9.2.2投诉人就招标文件、开标、评标结果的事项投诉的,除需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提供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复印件。
9.2.3本项目招投标的监管部门或机构的名称和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项。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1. 电子招标投标
附件2-1: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标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投标, (银行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因中标人的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 (必填)
银行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附件2-2: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格式)
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
保函编号: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你方 (项目名称及标段) 标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投标, (担保人名称) (以下简称“我方”)受该投标人委托,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一旦收到你方提出的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在7日内无条件地向你方支付总额不超过 (投标保函额度) 的任何你方要求的金额: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中标后,非因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金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须知第3.6.6款规定的雷同情形之一;
4、投标人中标后,因违法行为导致中标被依法确认无效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
本保函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内或招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后的到期日后28日(含)内保持有效,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任何索款要求应在投标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保函失效后请将本保函交投标人退回我方注销。
本保函项下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和制约。
查验保函网址: (必填)
担保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附件2-4:开标记录表(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工程总承包开标记录表(1)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投标人代表号 | 项目总负责人姓名、证书类型及证书编号 | 投标 保证金(元) | 投标报价(元) | 管理目标 | 服务期 | 解密 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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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5: 问题澄清通知(格式)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
(项目名称及标段)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回复本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组长: (签字)
年月日
附件2-6:问题的澄清、说明(格式)
问题的澄清、说明
编号:
(项目名称及标段)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2-7:评标报告(格式)
(项目名称)
报 建 编 号:
招标项目编号:
评 标 报 告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 招标项目名称: 。
2. 报建编号: 。
3. 招标项目编号: 。
4. 招标方式: 。
5. 招 标 人: 。
6. 招标代理机构: 。
7. 工程建设地点: 。
8. 工程建设规模: 。
9. 招标范围和内容: 。
10. 服务期: 。
11. 项目管理目标: 。
12. 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 年 月 日。
13. 投标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14.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秒。
15. 开标平台: 。
16. 投标人数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共收到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情况详见《开标记录表》。
17. 评标地点: 。
18. 评标办法及评标参数: 。
18.1.评标办法: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18.2.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8.3.其他: 。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1.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总人数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人,专家评委产生办法: 。
2.专家评委抽取地点: 。
3.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身份证号码 | 单位名称 | 评委会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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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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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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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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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员 |
…… |
| ` |
| 委员 |
三、初步评审情况
1.形式评审情况: 。
2.资格评审情况: 。
3.响应性评审情况: 。
四、详细评审、评标结果及投标人排序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本项目得分满分100分,由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评标委员会在对技术部分实施暗标式评审。
(1)按本章第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方案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业绩计算出得分C;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得分A | 技术部分得分B | 商务部分得分C | 总得分 | 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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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荐的合格候选人名单
在推荐合格候选人前,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拟推荐的合格候选人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1)通过全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合格候选人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合格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2)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当日的拟推荐合格候选人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合格候选人(不包括其分支机构)若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经查询:拟推荐合格候选人(是/否)出现上述情形;核对结论:。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本项目推荐名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合格候选人或中标人 | 最终总得分 | 投标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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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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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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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被否决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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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八、投标文件雷同情况
(注:评标委员会应根据开标记录表情况以及评标过程情况,记载所有投标文件雷同的具体情况)
九、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年月日
说明:评标过程所需的相关表格的格式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制定。
附件2-8:中标通知书(格式)
中标通知书
编号: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 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及标段) 全过程工程咨询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范围: 。
中标价: 。
服务期: 。
项目管理目标: 。
项目总负责人: (姓名),身份证号码: ,证书类型及证书编号: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商讨签订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名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名章)
年 月日
附件2-9:中标结果通知书(格式)
中标结果通知书
各投标人:
我方已接受(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的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招标人:(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名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单位电子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电子签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第一节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
签字、盖章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 项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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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3项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款要求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营业执照) |
资质条件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类似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项规定 | ||
投标要求 | 不存在第三章第3.2.5项任何一种情形之一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招标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2 项规定 |
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3 项规定 | ||
质量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3.4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项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56分) 技术部分:(25分) 商务部分:(19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 |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 | ||
投标报价评分(56分) | 响应性报价。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得满分;不符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招标人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717.583万元。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3 | 技术部分(25分) | 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方案完整性、合理性(5分) | 结合本项目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 能完整描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范围、 管理目标,对方案所述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 全面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由评委进 行横向比较,在 4.8-5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 得分。 |
质量管控(4 分) | 对方案所述的质量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3.8-4 分酌情打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安全管控(4 分) | 对方案所述的安全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 3.8-4分酌情打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进度管控(4分) | 对方案所述的进度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3.8-4分酌情打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 ||
信息管控(4分) | 对方案所述的综合信息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 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 3.8-4 分酌情打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重点难点分析(4 分) | 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应包含 1、重难点分析;2、应对措施;3、项目合理化建议;4、保密措施。 全部提供的得4分,缺1项扣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 ||
注:评委对技术部分各项评分项做0分处理的,须对此项评分进行不少于100字的书面解释说明。技术部分评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未能满足的技术部分评分按0分计。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2.4 | 商务部分 (19分) | 业绩评分标准 (7分)
|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5分) |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2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承接过1项房屋建筑工程且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建安费用)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监理4项服务内容)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 2 分。 注: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或代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监理4项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过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建安费用)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包含在建项目)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 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或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若含有项目管理(代建)服务的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所指的项目管理(代建)业绩。 ②项目管理或代建的合同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④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应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未标明时,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等,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⑤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 ⑥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3.设计项目业绩(1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 ①提供的设计业绩须附上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② “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体现的建筑面 积为准。 ③上述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已列入投标人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设计项目业绩,不可与本项业绩重复计算。
4.监理项目业绩(1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完成过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的监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 ①“类似监理业绩”应附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监理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监理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 “类似监理业绩”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文件所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④“类似监理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⑤已列入投标人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项目监理业绩,不可与本项业绩重复计算。 |
项目总负责人 类似项目业绩 (2分)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每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监理4项服务内容)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须同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合同书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等,日期以中标通知书落款的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总负责人名称,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否则其业绩不予以认定。 ②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 |||
|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认定。 | |||
资信评分标准 (12分) | 企业获奖业绩 (6分) |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独立设计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建筑设计类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近五年内完成的监理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筑业协会(如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注:①需提供相关部门公布奖项的文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时间以公布奖项的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或代建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筑业协会(如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注 :①需提供相关部门公布奖项的文件扫描件 或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或代建项目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④时间以公布奖项的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 | ||
企业信用评价(2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 ③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60分计取。 | |||
项目管理机构(4分) |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中任意4项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任意3项证书的得1分,任意2项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BIM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BIM二级及以上证书,且服务团队配备BIM二级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或BIM三级人员达到2人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1分。 注:须提供中国图学会BIM等级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BIM技术人员同一个人仅能提供一本BIM等级证书。(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一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得1分。 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若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以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以投标报价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综合得分最高的全部推荐为合格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技术部分: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专业咨询服务技术方案,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商务部分: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机构人员(其他人员)、投标报价、业绩与信誉等,分值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评标准备
3.1.1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共同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负责评标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3.1.2招标人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与评标有关的工程项目信息、数据和资料,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不得带有不公正、影响或排斥某些投标人的情况。
3.1.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研读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存在的问题的处理应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但澄清、说明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3.2初步评审
3.2.1形式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1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2资格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2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3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1.3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3.2.4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分项报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四舍五入原因的除外;
3.2.4澄清、说明或补正
在初步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当就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按照本章第3.4款的规定进行。
3.2.5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中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相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
(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辩认的;
(5)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6)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7)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8)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价方法进行投标报价的;
(1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12)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13)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咨询服务费用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1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
(1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1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7)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技术部分存在明显技术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要求的;
3.3详细评审
3.3.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进行评审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各项分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3.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推荐合格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在推荐合格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候选人数量推荐合格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若商务部分得分也相同,则以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若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则以投标报价得分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合格候选人,若投标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综合得分最高的全部推荐为合格候选人。
(2)如果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的规定作无效标处理后,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且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合格候选人数量的,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具有竞争性的,可继续进行下一步评审;并将所有有效投标人作为合格候选人向招标人推荐。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具有竞争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说明: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由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是否具有竞争性应从其实力、信誉、技术方案及投标报价等方面认定。】
3.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最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列,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3.5.3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招标人将在规定时间内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3.6评标争议处理
3.6.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应独立评审,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6.2评标委员会对需要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各成员意见不一致的应进行表决。表决事项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超过半数以上同意视为有效,表决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3.6.3本评标办法中需要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确认的重大事项是指:
(1)按本章3.2条款投标做废标处理的;
(2)按本章3.3条款投标人有关资格、业绩等认定的;
(3)按本章3.4条款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其他有可能影响评标结果、可能对投标人产生不公、或者可能影响招标人利益的。
3.6.4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书面决议或评审结论持有异议的,应以表决方式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当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拒绝在书面决议或评标报告上签名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书面决议或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
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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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1节 资格商务文件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投标文件内容: 资格商务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_年 月 日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投标函附录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六、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七、联合体协议书
八、拟分包企业情况(若有)
九、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简要简历
十、拟委派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
十一、近年完成的类似咨询服务业绩情况表
十二、投标保证金
十三、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十四、其他资料
一、投 标 函
(招标人名称):
按总价方式报价: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元(¥_____元_)。
2. 我方委派的咨询服务项目总负责人为: ,服务期限为: ,承诺按合同约定完成咨询服务。
3. 我方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为: 。
5.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6.我方承诺在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没有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否则,我方愿意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7.我方承诺我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完全响应。
8.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已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进行了审查,保证其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若存在虚假,同意招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同时,声明我方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其他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投标报价表
项目名称: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各项费用收费标准 | 投标报价 |
1 | 项目代建(A1) | 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招标管理、设备材料方案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等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 | 按《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项目管理服务费=140万+(2亿-1亿)×1%=240万。
| 按标准取费下浮20%计取,计算费用为:240×(1-20%)=192万元 |
2 | 工程勘察(A2) | 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 | 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所附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勘察费。 | 按26万元包干 |
3 | 设计咨询(A3) | 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 参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文件标准,工程复杂程度为III级,调整系数为1.15,方案和初步设计工作量合计占比50%,建安费暂估金额为2亿元,原设计费为:566.8×1.15×50%=325.91万元。 | 按标准取费下浮30%计取,计算费用为:325.91×(1-30%)= 228.137万元。最终按甲方认可的概算批复金额为准按实结算。 |
4 | 工程监理(A4) | 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 | 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收费标准,工程复杂程度为III级,调整系数为1.15,计费额按2亿计算,工程监理服务费为:393.4×1.15=452.41万元。 | 按标准取费下浮40%计取,计算费用为452.41×(1-40%)=271.446万元 |
以上费用合计 |
|
| 717.583万元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项目总负责人 | 姓名: 证号: |
| |
设计负责人 | 姓名: 证号: |
| |
工程监理负责人 | 姓名: 证号: |
| |
勘察专业负责人 | 姓名: 证号: |
| |
服务期 |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3年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1)项目代建:项目建设应满足《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即土地交付后9个月内动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此外,还应满足竣工后1年内整体投入使用。(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 5 日历天提交报审文本;初步设计:取得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3)勘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4)监理服务:同施工合同工期 |
| |
项目管理目标 |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均应为限额设计,即中标人应在确保项目工程质量合格且各专业均保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其设计方案的建安费和设备投资费用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项目总投资中的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34577万元)。在特殊情况下,如中标人的初步设计概算或施工图预算超过了项目总投资中的土建投资和设备投资,必须在获得招标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工作,否则中标人将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在内的所有损失和违约责任。 本项目进度目标: 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3年12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36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关键节点要求:(1)项目代建:项目建设应满足《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要求,即土地交付后9个月内动工,取得施工许可证后24个月内竣工,竣工验收合格并取得《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此外,还应满足竣工后1年内整体投入使用。(2)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方案设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历天;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后 5 日历天提交报审文本;初步设计:取得方案设计文件批复后 25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3)勘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并提交可供报审的勘察报告,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勘察周期要求为:自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日历天内提供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电子成果资料。(4)监理服务:同施工合同工期 本项目质量目标: 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 勘察设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 |
| |
是否接受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款 | 是 |
| |
投标有效期 | 天数: 12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 话 |
| ||||
传真 |
| 网 址 |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 技术职称 |
| 电话 |
| ||
企业资质证书(如有) | 类型: 等级: 证书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员工总人数: | ||||||
注册资本 |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
成立日期 |
| 中级职称人员 |
| |||||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
| 技术人员数量 |
| |||||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
| 各类注册人员 |
| |||||
经营范围 |
| |||||||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备注 |
|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六、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在岗人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在本项目招标、投标、评标、合同签署等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年 月 日
七、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
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招标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所有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联合体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八、拟分包企业情况(若有)
分包人名称 |
|
地 址 |
|
法定代表人 |
|
联系电话 |
|
营业执照号码 |
|
资质等级 |
|
拟分包工程 |
|
分 包 理 由 |
|
附:拟分包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拟分包企业和投标人的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拟分包企业: (盖单位公章)
九、拟委派项目总负责人简要简历表
姓 名 |
| 年龄 |
| 学历 |
| |||
职 称 |
| 注册执业(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名称 |
| |||||
工作年限 |
| 从事咨询工作年限 |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 间 | 参加过的类似咨询服务业绩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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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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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1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拟委派其他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本招标项目专业任职 | 职称 | 注册执业(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名称 | 业绩及工作经验 | 所在单位 | |
证书名称 | 证号 | ||||||
1 |
| 项目总负责人 |
|
|
|
|
|
2 |
| 各专业项目负责人 |
|
|
|
|
|
3 |
| 各专业项目负责人 |
|
|
|
|
|
4 |
| 各专业项目负责人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一、近年完成的类似咨询服务业绩情况表
序号 | 项目名称、地点 | 项目内容和规模 | 投资额(万元) | 投资模式 | 业绩类型 | 目前项目实施现状 | 业主单位及联系电话 |
1 |
|
|
|
| …… |
|
|
2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应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项的要求和第三章“评标办法”第2.2.4项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二、投标保证金
说明
(一)若采用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此提供汇款或交纳凭证的扫描件。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
十三、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银行 |
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及职务:
| ||
基本存款账户 |
开户名称:
| |
账号:
|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注:1、投标人应附上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如实填写此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四、其他资料
说明:其他资料包括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投标人认为与评审有关的其他资料。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资料无效。
第2节 技术文件
说 明
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技术文件》的,《技术文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1款、第3.6款、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进行编制。
2.技术文件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体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未能满足的技术部分评分按0分计。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重新招标)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
投标文件内容: 技术文件
目录
目录根据本招标文件第2章“投标须知”第3.1款、第3.6款、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本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自行编制。
技术部分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一)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方案完整性、合理性
(二)质量管控
(三)安全管控
(四)进度管控
(五)信息管控
(六)重点难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