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安小学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1-10 |
齐安小学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 2024-01-12 |
齐安小学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1-19 |
齐安小学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4-03 |
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4-03 |
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108004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802108004《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1、问题:招标文件第2页2.3、第6页项号10、第71页2.1.1、第73页 2.1.2(29),第77页 5.3.2 包含“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缺陷责任期”。
理由:本项目监理费仅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并且是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以建安结算造价为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监理费,施工监理阶段不含“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缺陷责任期”。
建议:删除“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缺陷责任期”或修改为“若需监理人提供前期三通一平土石方、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此外,第77页5.3.2“...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2、问题:本项目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那么请确认投标函和投标函附录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填写“0 元”还是“29000 元”?
答:29000元。
3、问题:招标文件第17页项号48中的9“投标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但费用不另增加”,建议增派管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4、问题:招标文件第80页 9.2(4)、第99页表序号14“签订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否则,监理人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每延期一日1000元”。
理由:按闽建建[2018]36 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 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进行登记。
建议:“签订监理合同后,监理人应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后7日内向委托人提交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人员录入工作所需材料”。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5、问题:请确认投标时仪器设备填报是否按第56页评标办法和标准(三)评标程序中 3.3.2(4)其他因素分项评分标准表中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满分 10 分)的评分标准来填写?
答: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6、问题:招标文件第82-83页9.3“(1)...在专项检查及委托人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以及被通报、被停工的,视为监理人违约,...”,“(2)...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及随机抽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3)...对委托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项目工作部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4)...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质量安全问题...”,不合理,建议修改为“(1)...在专项检查及委托人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因监理人原因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以及被通报、被停工的,视为监理人违约...”,“(2)...专项检查、安全检查及随机抽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因监理人原因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3)...对委托人相关职能部门及现场项目工作部在日常巡查中如发现工程项目因监理人原因存在较大质量安全隐患的...”,“(4)...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因监理人原因造成的质量安全问题...”。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7、问题:招标文件第86-87页9.7(3)、(4)、(5)及第97页二、监理违约经济处理参照标准一览表序号4“若因监理人原因造成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处以10000元的违约金。违约金由委托人从监理人的工程款中抵扣”,建议按2012 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条款“6.2.2 除不可抗力外,因非监理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本合同期限延长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执行。同时增加“6.2.3 附加工作酬金按下列方法确定:附加工作酬金=善后工作及恢复服务的准备工作时间(天)×正常工作酬金÷协议书约定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期限(天);6.2.5 正常工作酬金增加额=工程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增加额×正常工作酬金÷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执行。有奖有罚才公平。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招标文件中其他材料(7)(三)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为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不提供授权委托书?
答:可以。
9、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文件中类似工程业绩设置,建议“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上查询到的类似业绩项目基本信息数据等级显示为“D”或没有显示数据等级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除上传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外,还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和发票的原件扫描件。如业绩项目没有独立施工许可证的,应上传业绩项目的总承包项目施工许可证。上传的发票应为预付款或进度款或竣工结算款发票,且上传发票合计金额应不低于业绩项目合同协议书上载明金额20%”。
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