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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三创园福兴投资区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海峡两岸融合发展示范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一期)-三创园福兴投资区配套道路工程(监理)(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90005)招标,现就招标文件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需要补充通知的事项
1、鉴于榕建招[2017]1号文已废止,删除榕建招[2017]1号文相关表述相关字眼;
2、明确本项目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如下。招标范围:三创园福兴投资区配套道路工程[①横一路东段(城市支路,长度214.626m,红线宽度18米,桩号:HYK0+019.775-HYK0+284.56);②横二路(城市支路,长度706.407m,红线宽度18米,桩号:HEK0-033.801-HEK0-740.208);③纵三北路B段(城市支路,设计长度144.692m,道路红线宽度18米,桩号:ZBK0-013.575-ZBK0-186);④埠兴路(城市次干路,长度440m,红线宽度30米,桩号:BXK0-000-BXK0-440)]招标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气照明配套管线、绿化、交通及安全设施等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监理内容(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二、关于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疑问1:招标文件P2页2.3,P6页项号10,P76页专用合同条款2.1.2(29),P79页专用合同条款5.3包含“缺陷责任期”。建议:若需监理人提供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否则,P79-80页专用合同条款5.3“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建议修改为“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100%。”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2:建议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的计费标准下浮50%重新调整本项目监理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3: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7人,建议删减专监和监理员各1名,配备5人即可。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4:招标文件P20页项号48中14“...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增派管理人员,但费用不另增加。”建议:“增派监理人员的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5:招标文件P75页专用合同条款2.1.1监理范围为空,请明确。
回复:见本项目补充通知(一)“需要补充通知的事项;
疑问6:招标文件P79-80页专用合同条款5.3“在工程施工期间,监理费按照施工合同价重新计取...工程竣工结算和监理费结算经委托人委托的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或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市财政局批复后付至监理费审结金额的95%,余款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工程竣工结算时,应该是以经有权部门最终审定的本工程施工结算总造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并调整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7:招标文件P83页专用合同条款9.2.7中对6.2.2、6.2.3、6.2.5的修改,P83页专用合同条款9.2.2中4.1.5“若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工程总工期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5000元,节点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不合理,有奖有罚才公平。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8:招P83页专用合同条款9.2.3中对4.2.3的修改建议按2012年新版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范本(GF-2012-0202)的专用合同条款“4.2.3委托人逾期付款利息按下列方法确定:逾期付款利息=当期应付款总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拖延支付天数”执行。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疑问9:招标文件P86页专用合同条款9.2.9“签定监理合同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提供监理合同备案、人员备案相关资料之日起二十日内,监理人必须完成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备案、人员备案,并向委托人提交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登记表、人员备案登记表......委托人按每延期一日以监理人1000元的违约金”。按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关于进一步简化房建市政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竣工验收办理的通知》一、“(二)取消合同和人员备案。取消施工许可要件中的施工、监理合同和人员备案。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时应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中登记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试验员、材料员和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的基本信息,登记的信息应符合投标承诺与合同约定,且不得低于配备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2)”。现阶段人员信息登记需要凭施工许可证号才可登录“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
回复:9.2.9条款表述的给招标人备案的内容,而非系统备案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并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若因投标人的原因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或下载最新招标文件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通知!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4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