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安小学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1-10 |
齐安小学项目(监理)-变更公告 | 2024-01-12 |
齐安小学项目(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1-19 |
齐安小学项目(施工)(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4-03 |
齐安小学项目(监理)(重新招标)-变更公告 | 2024-04-03 |
齐安小学项目(施工)(重新招标)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08003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000102802108003《齐安小学项目(施工)(重新招标)》招标文件进行澄清、补充如下:
一、澄清部分:
问题1、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到的业绩没有体现单体建筑面积,是否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视为满足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7项第4.1.9条款投标人的“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问题2、请问一个总承包项目里面有两个单体均满足本项目要求类似工程业绩“单体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业绩”,是否视为投标人满足两项业绩加分?
答:投标人提供的单个合同中工程总承包的业绩按一项业绩认定,其他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为准。
问题3、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在有在建项目,若中标,可退场来本项目,这个项目负责人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6项4.1.8条款注(1)。
问题4、投标须知前附表34.2.13 其他中“③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的人员均应为本单位在岗人员,投标人应当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请问: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是否无需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答:无需提供相关在岗证明材料。
问题5、招标文件P193页内容不适用本项目,请删除,否则影响评标。理由:本项目是综合评估法,招标文件P62-64页已经有综合评估法的详细评审办法和标准,而招标文件P193页 四、(6)(7)(8)条款中85%的要求是经评审低价评标法的商务详细评审内容,且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10%或低于20%,这个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要求,请删除P193页。
答:本项目招标文件依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22年版) 编写,招标文件第193页属于固定格式。
问题6专用合同条款16.2.2中(3)中整体工程经验收质量达不到标准,承包人负责修复,计扣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5%,并不低于10万元。与施工单位履约承诺书中第9条质量要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偿承担返修责任,并须一次性向业主支付该项目造价款项 20%的违约金。该两条质量违约金比例不一致且20%比例过大,建议统一修改为5%。
答:招标文件第 4 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 3 节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D、《施工单位履约承诺书》9、质量要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偿承担返修责任,并须一次性向业主支付该项目造价款项 20%的违约金”修改为:9、质量要求:“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无偿承担返修责任,计扣违约金为签约合同价的 5%,并不低于 10 万元。”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福州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建融建设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