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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清县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续建)-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40102802020
时间:2023.12.28 来源:闽清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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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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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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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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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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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清县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续建)已由 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8]A11009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闽清县梅溪新城府前广场旁

2.2.  工程建设规模:

本工程共三栋,最高层数19层,其中1#楼16层,2#楼19层,3#楼17层;总建筑面积93612.71㎡,地上建筑面积74931.32㎡,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8681.38㎡,3号楼地下室面积2528㎡,其中1#楼总建筑面积13103.89㎡,2#楼总建筑面积19167.09㎡,1#2#裙房总建筑面积22944.85㎡,3#楼总建筑面积19346.85㎡,4#楼总建筑面积369.04㎡;
该项目为续建项目,具体已完成的工程详见附件:《现场施工完成情况汇总表》;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该项目为续建项目,已完成的工程详见附件:《现场施工完成情况汇总表》, 招标范围为除闽清县总部经济研发中心现已完成的工程外其他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含装修)、门窗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附属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中除现场施工完成外部分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总建筑面积93612.71㎡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57896.28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单体建筑面积57896.28平方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5112343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投标人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4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3)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4)其他的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9:00:002024-01-04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1-25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63号世纪大厦八层,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62301510,传真:/

联系人: 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2层C211,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szzx5b@126.com

电话:059128059619、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 郑先生、龚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联系电话:0591-2237329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