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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高新2020-02号地块(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102
时间:2023.12.28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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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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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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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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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榕高新2020-02号地块(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榕高新2020-02号地块(监理)已由 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闽发改备[2023]A14000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高新区建平村(省档案馆北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地块用地面积21.19亩,用地性质为商业设施用地(B1),总建筑面积约37612.2㎡,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26826.07㎡,容积率≤1.93,建筑密度28.9%,建筑高度≤32米。总投资约3.3亿元,建安费用约12412.026万元。采用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工程建造。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含预制构件)、建筑屋面、装修装饰、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通风、电气、消防、弱电系统(含智能化、含光纤入户、停车系统等)、防雷、室外附属(含管网、道路、绿化、景观等)、景观照明(含外墙夜景照明)、标识标牌(含交通导向标识及标线)、电梯、信报箱、抗震支架、充电桩、项目拆迁建筑垃圾清运、收纳及场地平整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12412.026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5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303811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5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各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应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闽建科[2023]33号)(有新文件的按新文件执行),通过装配式建筑(施工阶段)认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0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29 09:00:002024-01-05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5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或②按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③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2878805,传真:/

联系人: 谢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五楼,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8360898,传真:/

联系人: 张琳、谢斗铖、陈超然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旗山大道(福州高新区海西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联系电话:0591-6233830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