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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033
时间:2023.08.24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补充通知

 恒一集团海洋科技产业育成中心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033001),有关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者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综合评分法中投标报价、商务部分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调整如下,电子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56

技术部分25

商务部分19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投标报价评分56分

响应性报价。各合格投标人的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后的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规定报价的得满分;不符合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得分为零分。招标人公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费总价为人民币717.583万元。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3

技术部分(25分)

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方案完整性、合理性5分)

结合本项目编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方案, 能完整描述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内容范围、 管理目标,对方案所述内容的针对性、可行性、 全面性、科学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由评委进 行横向比较,在 4.8-5分酌情打分,未提供者不 得分。

 

质量管控(4 分)

对方案所述的质量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3.8-4 分酌情打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安全管控(4 分)

对方案所述的安全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 3.8-4分酌情打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进度管控(4分)

对方案所述的进度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3.8-4分酌情打分, 未提供者不得分。

信息管控(4分)

对方案所述的综合信息管控工作合理性、科学性 评分,由评委进行横向比较,在 3.8-4 分酌情打 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重点难点分析(4 分)

投标人提供的重点难点分析应包含

1、重难点分析;2、应对措施;3、项目合理化建议;4、保密措施。

全部提供的得4分,缺1项扣1分,未提供者不得分。

注:评委对技术部分各项评分项做0分处理的,须对此项评分进行不少于100字的书面解释说明。技术部分评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评审,所有内容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及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信息,未能满足的技术部分评分0分计。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4

商务部分 19分)

业绩评分标准

7分)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5分)

1.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2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承接过1房屋建筑工程且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建安费用)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监理4项服务内容)的得1,本小项满分 2

注:

①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证明资料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等;时间以最近一份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②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本项目服务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或代建)、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监理4内容,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③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或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2. 项目管理或代建业绩(1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工程费用(或建安费用)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或代建(包含在建项目)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

①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以及行业主管部门或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的中标结果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中若含有项目管理(代建)服务的列入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不予认定为本项所指的项目管理(代建)业绩。

②项目管理或代建的合同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类似工程业绩”日期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④合同书或中标通知书应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工程业绩”指标,未标明时,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 等,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⑤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相关信息(至少包括:项目名称)。

⑥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3.设计项目业绩(1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5000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

①提供的设计业绩须附上合同或协议书(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② “设计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建筑面积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所体现的建筑面 积为准。

③上述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④已列入投标人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设计项目业绩,不可与本项业绩重复计算。

 

4.监理项目业绩(1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每完成过1项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等级为一级监理项目业绩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1分。

注:

①“类似监理业绩”应附上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a、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是指: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若有)共同加盖公章的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等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b、“类似监理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有多个日期的,则以建设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

c、若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中均未标明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类似监理业绩”指标,应补充提交能恰当说明上述特征的证明材料,如:工程竣工图,工程造价的结算书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等,否则其业绩不计。

②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

③通过平台查询的“类似监理业绩”指标与投标文件所附 “类似监理业绩”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同一指标特征不一致的,以最小值为准。通过平台查询的“竣工验收日期”与投标文件所附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上的竣工验收日期不一致的,以较早时间为准。

④“类似监理业绩”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按照“同类、同等”的指标要求设置。

⑤已列入投标人类似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业绩的项目监理业绩,不可与本项业绩重复计算。

项目总负责人

类似项目业绩

2分)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项目总负责人每承接过1项单项合同工程费用(即建筑安装工程费)不少于10000万元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服务内容必须至少包含项目管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监理4服务内容)的得1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

①须同时提供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 合同书或协议书扫描件(关键页,提供合同协议书首页、工程范围和服务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签署盖章页即可)等,日期以中标通知书落款的时间或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总负责人名称,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所有扫描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投标人提供的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必须为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否则其业绩不予以认定。

②若业绩证明材料未明确标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交能证明业绩指标或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否则其业绩无效。

 

注:企业业绩和项目总负责人业绩可重复认定。

资信评分标准

12分)

企业获奖业绩

6分)

1.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一方)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下同)的前三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作为独立设计人,获得过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建筑设计类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一等奖的得2分。本项满分2分。

注:须提供由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协会颁布的获奖证书,时间以证书时间为准。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承担工程监理任务的一方)近五年内完成的监理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筑业协会(如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注:①需提供相关部门公布奖项的文件扫描件或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时间以公布奖项的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或代建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及以上的得2分,本小项满分2分。【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是指:中国建筑业协会、省级(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省级建筑业协会(如省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各省(含直辖市)的省级优质工程奖名称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如福建省“闽江杯”优质工程奖】

①需提供相关部门公布奖项的文件扫描件 或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②投标人须提供获奖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下设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政府采购平台网站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未提供的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③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或项目管理项目或代建项目合同或竣工验收文件上应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否则,其业绩不计。

④时间以公布奖项的文件或证书时间为准。

企业信用评价2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工程设计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项目,纳入招投标评分的工程设计单位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设计单位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

③对评价系统没有公布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55分确定。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工程监理的咨询单位信用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1%

注:①在每季度首月10日后开标的招标工程使用的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为投标人在上季度的信用综合评价日平均分值(下称“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而在每季度首月10日前(含10日)开标的,则为投标人在上季度前一个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②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每季度首月10日前公布投标人上季度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行业季度平均分和各类行为的行业季度平均分。

③对未参与信用综合评价(即评价系统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的投标人,其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评价系统公布的行业季度平均分确定,当行业季度平均分低于60分时,以60分计取。

项目管理机构(4分)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中任意4项证书及以上的得2分,任意3项证书的得1分,任意2项证书的得0.5分,本小项满分2分。

注:需提供相关人员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2.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BIM专业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BIM二级及以上证书,且服务团队配备BIM二级人员达到5人及以上或BIM三级人员达到2人及以上的得1分。满分1分。

 

:须提供中国图学会BIM等级证书扫描件和社保缴费证明,BIM技术人员同一个人仅能提供一本BIM等级证书。( “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二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均予以认可。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不得分。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的一方)具有省级及以上勘察设计大师的得1分。

注: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扫描件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

 

2、因系统显示原因,《补充通知》(一)“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第五款内容显示不全,现重新发布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3项“投标保证金”中,序号格式统一调整,修正如下:

项号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23

3.4.1

投标保证金

1、标保证金金额:壹拾万元人民币(¥100000元);

2、标保证金形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第①②③④种的形式提交;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E3501000102802033001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注明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到银行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并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上的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账户名称: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帐号:以保证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为准

银行存款利率类型为:银行存款同期活期利率,并从投标截止当日开始计息。

利息部分应出具发票的类型为:税务发票。

因备注:投标保证金转出和汇入银行系统数据交换过程可能出现信息显示不一致,为避免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未能抓取识别“E3501000102802033001投标保证金”的情形发生,投标人应尽可能在电汇或银行账单上所有可以标注的栏目里注明“E3501000102802033001投标保证金”

②银行电子保函形式:(1)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2)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 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 )文件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并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附在《资格审查文件》 中“ 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后面,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资格审查不合格。开具银行保函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自2021年1 月1日起,参与我区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原则上使用电子投标保函 , 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③采用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1)采用电子保证保险,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 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 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信息 、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3)a、投标人使用投标保 证保险的,应当使用先行赔付、后续 追偿的见索即付保单。b、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 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c、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人应 当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资格审查不合格。

④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 金制度的地区) :递交福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 按榕建筑[2018]154 号规定办理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相关事 宜并取得《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 《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中注明的金 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若本项目投 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缴纳的年度保证金金额的,投标 人应按上述①递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 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 格审查不合格。《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 明》应在开标当日未失效,否则视为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本《补充通知》()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一)等有抵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招标人:福建省恒一置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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