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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品物联网产业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212002
时间:2023.04.2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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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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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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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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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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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工业品物联网产业园(工程总承包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闽发改备[2018]A03006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 招标人为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仓山福湾工业区战备路(义序路)南侧、齐安路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1908.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1257.02平方米,层数为1-3层,檐高8.32-15.28米;地下建筑面积651.34平方米,层数为1层,负一层层高为3.5/4.5米,建筑容积率为0.85,建筑密度为43.35%,绿地率为15.01%。最终面积及规划指标以规划部门审批及测绘部门勘测的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工业品物联网产业园的设计、施工、采购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33879944  元;
其中:设计费人民币1074348 元 建安工程费人民币 132805596 元(含暂定金额专业工程及暂列金额);本项目的设计限额为:投标人中标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8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具体设计、开工日期及节点工期服从招标人实际安排,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现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有关规定和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已开工建设的或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4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1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已开工建设的或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小于3.4万平方米的工业建筑。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和拟派出主要管理人员均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数量为1个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4-28 09:00:00    2023-05-08 17:3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2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年度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含电子保函)等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6-01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现金转账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工程验收)合格之日后90天。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245号罗马假日花园1号楼七层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7752367  , 传 真:  /  
联系人:  谢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609室  ,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8309073、38872069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先生、张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