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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385001
时间:2023.04.27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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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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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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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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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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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仓山区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仓发改审批[2023]19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州市仓山区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仓山区医院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十字亭路以北、霞镜新城四区东南侧、台屿河以西 

2.3计划总投资:人民币81309.43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1063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06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一栋高层门诊住院综合楼(含门急诊、医技、住院病房和疾控中心等)、一栋二层发热门诊以及院区室外附属配套设施、绿化等,容积率:2.8。具体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5服务期限:从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施工保修期满为止(其中含缺陷责任期2年)。

2.6招标范围:仓山区医院项目,从本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咨询、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勘察: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建设单位及委托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2)方案及初步设计咨询:包括建设规划红线图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服务和配合工作及项目后续阶段相关配合服务。

(3)造价咨询:编制模拟清单及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审核(或编制)、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工程变更、签证及进度款的审核、施工结算的初审、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全过程造价咨询。

(4)工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完成。

(5)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351.8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3.3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4.1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其中一项执业资格且同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专业咨询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3.5.1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咨询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方案及初步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证书, 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指定一家作为牵头人,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7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0 “类似项目业绩”:/

3.8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0 “类似项目业绩”:/

3.9 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②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所有联合体成员)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③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④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黑名单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⑤:根据闽建[2017]9 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3 428日至5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1730 持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介绍信及被介绍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5号楼三层东侧)代理部处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②银行保函形式③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526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该持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仓山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仓山区则徐大道98号,邮编:350007

电子邮箱:  /

  话:13850109796,传真: /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大路117号5号楼三层东侧,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1013281574@qq.com

  话:15396052262,传真:  / 

联系人:周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话:0591-87598412、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址: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

联系电话:0591-8313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