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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宅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251003
时间:2021.12.03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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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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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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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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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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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冯宅中学项目(工程总承包)(重新招标)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仓发改审批[2020]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冯宅中心小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冯宅中心小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仓山区建新镇奥体12#地块杨周路与宝山路交界处;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规划用地约32442平方米(约48.66亩),拟建校舍总建筑面积35857平方米,规划为42班初级中学,可提供2100个学位;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冯宅中学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单体工程、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大门、幕墙、门窗、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装配式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节能设计、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电梯(含装饰)设计、交通影响评价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②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包含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工程、外立面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电力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及其他建构筑物等相关配套工程在内所有工程的施工与材料设备采购,具体以发包人审核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③采购范围: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④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承包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提供有利的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相应的质监、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协助招标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以及市政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永久性用水、用电、通讯、排水许可等)的申请相关事宜。;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80582927  元;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80582927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78338704元,暂定金额17005181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244223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80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为本企业在岗人员。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者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闽侯县、连江县、罗源县、闽清县、永泰县、福清市的均满足要求),且列入闽建办筑[2018]7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8]2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二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三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19〕9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四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0〕3号文附表《福建省第五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0〕4号文附表《福建省第六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闽建办筑〔2021〕2号附表《福建省第七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八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允许一家预制构件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商。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⑤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⑦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2-06 09:00:00    2021-12-11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1-12-31 09:45: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冯宅中心小学  
地址:  仓山区建新镇冯宅村36号  , 邮编:  350008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303213  , 传 真: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福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湖滨路66号中福西湖花园1#楼A区2层A店面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6215533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勇夫、孟杨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美墩路7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路3号楼  
联系电话:  0591-831397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