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1-12-12 |
福州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1-12-23 |
福州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福州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E3501050102700016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本项目设置“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7万平方米且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3%的装配式混凝土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7万平方米且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3%的装配式混凝土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为加分项业绩,据了解省内有此满分业绩企业很少,业绩加分条件过于苛刻,这有失公平,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人。建议做出修改,取消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3%的要求。望相关单位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标。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2.专用合同条款13.1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以及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含以上两项创优)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予以奖励。承包人未能创优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每未创优一项,承包人须按结算总造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建议修改为:承包人未能创优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每未创优一项,承包人须按结算总造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非承包人原因未能创优的,承包人免责。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3.专用合同条款13.1工程质量要求本项目要求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以及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优质工程增加费(含以上两项创优)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1%予以奖励。承包人未能创优则视为承包人违约,每未创优一项,承包人须按结算总造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建议修改为: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已取消评选,建议删除。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4.专用合同条款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 建议按按闽建筑〔2018〕41号文“三、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主要材料和设备单价的风险承包幅度控制在±5%以内。 四、建设工程发承包,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编制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格式见附表一),作为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代理机构未编制清单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信用扣分。主要材料和设备清单中列出的品种,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含设备)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累计比例不少于70%。 《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造价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21〕21号)“三、发承包双方订立的合同,应当充分保障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按照省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和设备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闽建筑〔2018〕41号)规定在合同中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幅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未按照闽建筑〔2018〕41号文规定设置风险包干范围和幅度的工程项目,合同成立后,合同基础条件发生了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发承包双方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与对方重新协商,按照风险共担、合理分摊原则和闽建筑〔2018〕41号文的要求签订补充协议。”执行。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5.专用合同条款25.2.5 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垫付拖欠工资的,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应付承包人的进度款或其他款项中扣回,不足部分承包人偿还,同时,发包人可按垫付款项的每日万分之六计取利息。 建议修改为:在发包人足额支付进度款情况下,因承包人拖欠农民工工资,……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6.请提供投标函附录合同条款号。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问题7.请招标人对投标函附录的条款号及内容给予补充完善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
问题8.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①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第一种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7万平方米且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3%的装配式混凝土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二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不小于1.7万平方米且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3%的装配式混凝土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总承包项目。②获奖业绩:投标人(含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以承建方或联合体牵头人施工的装配率(或预制率)不低于33%的装配式公共建筑的工程,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的前五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获得的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得0.5分。以上加分项设置明显倾向,请招标人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该条款予以修改。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9.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第一种(3)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建议修改为:(3)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上述查询平台查询项目未体现装配率的,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0.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2)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否则,其业绩不计。建议修改为:(2)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信息。且查询到的竣工验收信息数据应能满足本招标工程设置的工程指标要求,(上述查询平台查询项目未体现装配率的,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为准),否则,其业绩不计。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1.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资质资格1.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建议招标人修改:承担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得0.5分。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2.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项目管理机构:1.对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项目管理人员配置情况∶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工程造价负责人均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2分,在此基础上设计负责人、工程造价负责人均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得0.8分,本项满分1分。建议招标人修改: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具备高级技术职称的,得0.2分,在此基础上设计负责人具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再得0.8分,本项满分1分。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问题13.该项目加分项设置与罗岐新苑(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一体化)项目的加分项设置如出一辙,且两个项目建设地皆为马尾区,存在量身定做的嫌疑。请招标人予以释疑!
答:本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要求,按招标文件执行。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第4.2.1条“履约担保的形式和金额”中“……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如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28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28日内无息退给承包人”修正为“……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如工程实际总工期超过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银行保函或工程保险的有效期需延长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若未按要求延长有效期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与履约担保金金额相等的工程款。履约担保退还:履约担保在取得竣工验收证书90日后28日内无息退给承包人”。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增加第25.8条“本项目红线土方开挖范围内开挖出的砂均归发包方所有,由发包人处置,承包人不持异议”。
3、本项目投标函附录根据以下内容补充完善。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2 | 设计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执业资格(职称)证书编号: | |
3 | 施工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执业证书注册编号: | |
4 | 设计质量标准 | / | 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 | |
5 | 勘察质量标准 | / | / | |
6 | 施工质量标准 | / | 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若有新发布实施的评价标准),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并通过消防、人防等各项验收。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同时创建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以及省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 | |
7 | 缺陷责任期 | 19.1 | 24个月 | |
8 | 分包 | 4.3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9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4.2 | 签约合同价的10% | |
10 | 预付款额度 | 17.2 | 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10% | 施工工程预付款(含安全文明施工费)为签约 合同价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0% |
11 | 进度款付款时间 | 17.3 | 签发付款凭证后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内 | |
12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7.4 | 合同价格(结算总价)的3% |
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为准。
招标人:福州创兴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