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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46
时间:2024.02.06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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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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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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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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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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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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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施工)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8]A08073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总建筑面积约101339.20 m2 ,其中建设三座两层丙2类仓库,分别为6#仓库30130.62m2,7#仓库26917.46m2,8#仓库30192.55m2,;建设两座两层丙一类仓库,分别为9#仓库6603.63m2,10#仓7494.94m2;其他配套设施等,单体最大跨度40m。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福建外运福州南通物流中心(三期)工程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 、给水、排水及采暖、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建筑、建筑节能以及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管网、道路、绿化及雨水回用设施、污水处理池、高杆灯等)等设计图纸显示的全部工程;其中地基处理为6#、7#、8#、9#、10#楼整个地块,包括软土处理、地表清理、搅拌桩施工等;相关施工配合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人另行发包的智能化工程、变配电工程、柴油发电机工程、电梯工程、滑升门及装卸平台等专业施工单位施工配合工作。配合工作主要包括不仅限于施工电源的提供,脚手架、塔吊的施工,以及各专业单位施工结束后孔洞、缝隙及墙体的预留、封堵、修补工作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最大跨度为40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单跨跨度>30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最大跨度为40米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35915394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547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9#、10#单体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符合《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现行最新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设区市住建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工程合同中单体建筑面积4950平方米(含)以上的装配式混凝土工业建筑工程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0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0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不存在采用本单位企业数字证书以外的数字证书(如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他单位的数字证书)加密投标文件。2、 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被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未出现投标人因被闽建筑[2018]38号文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4、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未按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作否决投标处理。5、依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人员不得作为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07 09:00:002024-02-20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银行电子保函;③或电子保险保函;④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3-12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外运河西储运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外运大厦15层 ,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13809502923,传真:/

联系人: 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三保园7-8号楼二层连接体,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范工,传真:/

联系人: 13205338519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