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港城经济区(蓝园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公告 | 2023-12-14 |
江阴港城经济区(蓝园片区)开发建设项目——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810102802116001001的江阴港城经济区(蓝园片区)开发建设项目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3]A06034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清市新港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清市新港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投资估算298796.05万元,现对该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共含4类共10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研发中心(四期):研发中心(四期)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业厂房,主要内容涵盖生产用房、配套停车场、景观小品、绿化小公园、管理用房、营销展示中心等配套,总建筑面积约36万平方米。
(2)幸福家园项目(三期):建设企业员工租赁住房,主体楼包含出租套房、公共卫生间、管理房,文娱活动室、门卫岗亭及配套停车场、小公园、休闲体育锻炼器材等设施,总建筑面积约14.05万平方米。
(3)配套项目新建和提升改造:包含4个子项目,分别为①7200亩储备地外围海堤加固工程,外围海堤加固(50年标准),路堤结合道路长度约6.5公里(双向6车道)。②江华大道等道路改造工程,完善道路功能带,增设相应管网等。③滨海大道南片滞洪区护岸工程,沿堤线加高滨海大道南片区海堤(不含7200亩外围海堤);设置面积约 0.95km²滞洪区;拟沿滞洪区边线布置护岸,长度约4.5公里。④孔闸改造工程,拆除重建现有的五孔闸(3#闸)、四孔闸(4#闸)。
(4)地块填方工程:包含4个子项目,分别为①地块填方工程(一期),现华昇地块(原大东海项目),位于江华大道南侧,闽台大道西侧,填方区面积约1100亩,标高填至4.3米,填方量约80.6671万立方米。②地块填方工程(二期),位于江华大道南侧,剩余地块填方,约1400亩,标高填至4.3米,填方量约102.7万方。③地块填方工程(三期),位于江华大道北侧,约1700亩,标高填至4.3米,填方量约125万方。④地块填方工程(四期),位于滨海大道南侧,东至海洋大道,西至闽台大道,南至现储备地填方海堤。对原7200亩储备地控制标高3.6米回填至4.3米,填方量约337.8万立方米。
2.3 项目投资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98796.05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的静态总投资约为287502.31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为248441.8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5896.46万元,基本预备费13163.95万元,建设期利息11293.75万元。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水利工程。
2.4.2 招标类型:投融资、建设及招商运营一体化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为本项目的经营性项目的合作开发、片区整体的招商运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含施工图设计、采购和施工);工程范围和运营维护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6 质量要求:(1)项目投融资须满足范围内经营类项目合作开发的资金需求;(2)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3)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5)园区招商运营应满足招标人要求。
2.7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多渠道方式进行筹措,项目公司予以支持。
2.8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注册资本(5000万元)、注册所在地(福清市江阴港城经济区)、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注册资本金的注入时间及管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2)项目公司股东结构、出资形式:由招标人和中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共同出资组建项目公司,股权比例暂定为70%:30%,出资形式均为货币。
(3)成立时间: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投资合作协议》后30个日历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由项目公司负责园区整体招商运营及配套设施项目运维管理等工作,并参与项目范围内经营性项目的开发建设。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工程(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施工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水利水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超过4家。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6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无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12月 14 日下午 23 时 59 分,至 2023 年12月 19 日下午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招标文件不收费。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形式。
6.4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1月 9 日上午08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协议。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协议。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协议。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上发布。
招标人:福清市新港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港前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3楼
邮编:350300
电话:13705910132
联系人: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zhengrenguang@cicoc.cn
电话:180 5908 9703
联系人:郑先生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港前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9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