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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802008
时间:2023.11.09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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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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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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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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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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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基建提升专项工程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名称)已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儿童医学中心福建医院--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初步设计的函》(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3〕1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儿童医院,建设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福建省儿童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路966号福建省儿童医院

2.2 项目建设规模:围绕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目标,主要开展重点临床中心、儿童急危重症转运救治中心、医学模拟教学培训中心、医学创新转化研究中心四大中心建设及相关医疗设备配备;提升全院门诊、病房等区域的基础设施与环境及部分用房的工程;智能化信息化工程;促进诊疗水平提升;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快科研、教学平台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一期项目计划改造、完善业务用房面积约为7926.10平方米,其中:重点临床中心4815.1㎡,医学模拟教学培训中心2338㎡,医学创新转化研究中心773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专业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施工一体化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暖通工程、电气工程;照明配电系统;智能化系统、标识系统工程、环保降噪等施工图设计、施工BIM 建模(碰撞分析)、采购、施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暂定为4378.81万元,其中设计费为67.78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为4172.78万元,预备费138.25万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发包人确认;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能顺利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合格标准并创闽江杯优质专业工程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2家,且应由具备施工资质的成员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3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联合体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7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0日 09:00:00至2023年11月16日 17:00:00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 版)注册指南 http://www.fzztb.com/CmsPortalWeb/news/info/40/6331.xhtml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拾万元人民币(¥5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银行保函年度保证金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6日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 建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https://ggzyfw.fu jian.gov.cn/) 、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 (http://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home)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儿童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路966号,邮编:350014

电话:0591-86112121

联系人:雷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02室,邮编:350002             

电话:  0591-28366587,传真:/

联系人:黄发宪、林晓日、谢斗铖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

 

招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 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