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3-11-08 |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 2023-11-09 |
招标公告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监理 )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祥安新苑住宅开发项目(监理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闽发改备[2023]A120004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东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拟建住宅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9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19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6450万元,建安价为90090176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拟建住宅小区项目,总用地面积982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2819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为222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5940平方米,其中1号楼17层,地下1层,建筑面积约为8229平方米;2号楼16层,地下2层,建筑面积约为7929平方米;3号楼15层,建筑面积约为6076平方米,本项目工程施工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监理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90090176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60%计取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799876.8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520个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 项目的投标。(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9 18:00:00至2023-11-15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电子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连江县敖江路金凤新苑D区一层,邮编: 350599
电子邮箱:/
电话:0591-26101995 ,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89号时代国际广场420,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113793,传真:/
联系人: 小郭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0591—261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