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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鹤上镇一标段(施工)-变更公告 | 2024-08-08 |
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鹤上镇一标段(施工)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820102002004006
各投标人:
由我司招标代理的福州市长乐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项目(乡镇配水工程)鹤上镇一标段(施工),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答疑、澄清及补充通知如下:
一、质疑回复
1、合同专用条款:3.1.10.2.6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好的其他工作:(2)承包人应充分考虑项目交地对工程建设的影响,若因施工现场管线及政府交地原因造成分批提供施工场地,其工期顺延,增加的费用不予补偿,相关费用已包括在签约合同价中。疑问:不合理,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合同专用条款:3.1.10.2.6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好的其他工作:因福州地区受台风影响频繁,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书中就可预见的台风、雨季施工,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保护措施,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切实执行该方案和措施,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承包人已计入签约合同价中。承 包人应根据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施工工期要求,自行考虑诸如施工设备的停放,台风、雨季季节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措施,施工废水、废物的处理等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周围居民和周边企业不受影响,使施工顺利进行,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以上费用已包含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中,发包人将不予以增补。疑问:不合理,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应当现场签证计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合同专用条款: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政府拆迁征地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允许工期顺延,但不予补偿因此增加的费用及其他费用。承包人在投标时应充分考虑该风险。由于发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发包人应书面签署延长相应的工期,承包人不得再据此提出经济上的索赔。疑问:不合理,因招标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由此延误的工期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发包人承当。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4、合同专用条款:18.1 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劳工险,以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投保的和承包人认为必要的险种,费用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疑问:不合理,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等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并承当费用。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5、质疑内容:招标文件70页第1节 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内(含 5%)的,其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上涨或下降幅度在 10%以外的,其超出部分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这里发包人风险承包幅度是否有误?
答: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参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22]10 号文。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调整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二、补充通知
1、本项目招标公告3.4与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第4点修正为: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根据榕建规〔2024〕8号文件规定,若与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组成联合体的,且由福州市(准)龙头(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信用分计取确定。
2、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补正表第(3)点与第4章专用合同条款第12.1.2条款第(3)点修正为:(3)施工机械设备使用费调整参照福建省建设厅闽建筑[2022]10 号文。调整办法具体如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与大型机械设备租赁单价其风险承包幅度应控制在±5%以内。合同履行期间,价格波动超过风险承包幅度的,超过风险承包幅度以外的价差据实调整。施工机械台班中的人工费用调整并入施工机械台班单价计算。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不参与下浮,不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不计取总价措施项目费,只计取税金。
3、删除招标文件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二十、(免缴/减半缴纳)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如有时)”。
本答疑澄清及补充通知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远航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中融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