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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大道、申远北路及之间的填方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802032
时间:2024.06.21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6. 6
    工业项目
垦区大道、申远北路及之间的填方工程(施工)
补遗书(编号:02)

 

垦区大道、申远北路及之间的填方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3501220102802032001),有关招标人对潜在投标人质疑的答复,以及招标文件更改和通知事宜如下:

 

一、招标文件的更改和通知事宜

 

1、补遗书(编号:01)疑问4:“答: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连江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定控制价下浮4%,及最高投标限价=1018844771*(1-4%)=978090980元。投标报价若高于978090980元,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中“及”修改为“即”。

2、补遗书(编号:01)疑问9.本项目可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请问若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行为辖内支行不具备对外出具保函的资格,可否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

“答:投标保证金取消使用“纸质银行保函”。”修改为:“答: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行为辖内支行不具备对外出具保函的资格,可由投标人基本账户的上级银行出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

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的形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保函;或④采用电子保函。

4、投标人采用纸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由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于开标现场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5、招标文件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六、联合体协议书”, 联合体各方可采用盖章彩色扫描件上传,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电子印章。

6、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均修改为2024年7月11日上午9时45分0秒。

 

本补遗书(编号:02)未予以说明的内容,均由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本补遗书(编号:02)与《招标文件》、补遗书(编号:01)有抵触之处,以本补遗书(编号:02)为准。

 

招标人:连江可门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