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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55
时间:2024.05.06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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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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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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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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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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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答疑纪要(1)

各投标人:

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802055001),现就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

1请明确建设期是否为1095日历天。

答复: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

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具体模板填写,还是由投标单位在其他资料中自行编制?分别上传到投标文件的哪个章节?

答复: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及施工项目负责人情况表可参考 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进行编制。可上传到投标文件资格文件 五、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简要情况表 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四、其他资料 中。

3、招标文件中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县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是否满足要求

答复: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水利水电工程)满足本项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4、除牵头单位外其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能否盖实体章

答复:投标文件中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盖章的材料可加盖实体章或电子章

5、投标文件中明确表示只有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岗人员才可以成为授权代理人以及办理保证金。请明确是联合体各方是否均需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还是仅联合体牵头人需要提供

答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闽建筑〔2022〕3号文件的附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本项目是否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答复:本项目无需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中: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或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下同)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且仍在建的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1分该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是包括epc项目和施工总承包项目吗

答复:该处的工程总承包项目不包括施工总承包项目

8、此处描述的投标总报价是否是指9个子项目建安费按各自投标下浮率的计算值+设计费+暂定金额的合计金额?举例暂定房建项目下浮率为9.00%,则市政类、公路类、水利下浮率为10.00%,暂定金额418.26万元,设计费1587.6028万元,则投标总报价怎么计算?请明确

答复: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653197400元。投标总报价统一以建筑安装工程费根据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下浮后结合设计费及暂定金额计算填报投标总报价填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9、序号②此处建筑安装工程费应如何填报,举例暂定房建项目下浮率为9.00%,则市政类、公路类、水利下浮率为10.00%,则应该按什么计算方式进行填报?

答复: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暂定为16531974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统一以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下浮后计算填报建筑安装工程费填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10、招标文件107页投标函“建设期 日历天” 疑问1:此处能否删除“日历天”,按招标文件描述填写“3年”,或按招标文件描述填写“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至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包含的各个子项目单独计算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请明确。

答复:可填写“本项目建设期为3年(自总监理工程师下发项目开工令之日起算,至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其包含的各个子项目单独计算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

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建安下浮率竞争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中标建安下浮率为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市政类、公路类、水利类子项目的下浮率在中标建安下浮率基础上加 1.00%。 疑问1:此描述是否可以理解为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竞争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市政类、公路类、水利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为[9.00%(含)~11.00%(不含)],且必须为房建子项目下浮率+1%?。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仅需填报房建类子项目的下浮率,下浮率竞争区间为[8.00%(含)~10.00%(不含)],市政类、公路类、水利类子项目的下浮率在中标建安下浮率基础上加1.00%。

12、若本项目投标人可能涉及较多家联合体单位,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手机号码、地址、传真、邮政编码、”等位置是否可只填报、盖章牵头单位?若牵头方及参与方单位均需填报、盖章,是否有次序要求?。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投标函只需填报、盖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相关信息

13、招标文件106页投标文件-商务文件,目录包含投标函、投标函附录、近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其他资料四部分。疑问1:招标文件内未见对商务文件-其他资料的要求,商务文件是否仅提供投标函、投标函附录、近年“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三部分资料即可?

答复:本项目投标文件商务文件 四、其他资料 中提供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评审各评分项明确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4、东南汽车城共享中心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方案是否可视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是否可在标书中利用该部分内容进行组织部署?

答复:东南汽车城共享中心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项目建设方案可视为项目建设初步方案,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可参考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相关内容进行编制。

15、东南汽车城共享中心开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P143页路面类型比选中设计建议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但P145-146页车行道路路面结构中面层为沥青混凝土,二者是否存在矛盾?可研报告中,市政工程建设方案针对新建道路,但是现场勘察后得知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为现存道路,施工为改造工程,改造方式是否可参考可研报告内新建道路做法?

答复:具体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

16、一期项目涵盖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红南溪河道整治一期、河岸绿化一期、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一号地块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三号地块安置房多个子项目;能否提供发包人对各个子项目间建设开发顺序安排?

答复:投标人技术文件编制时关于各个子项的建设开发时序可自行拟定,最终以项目签约后发包人提供的建设开发时序为准。

17、不在设计范围内的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子项目,是否已有设计图纸,能否提供图纸、规划图及效果图?能否提供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现状道路竣工图?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18、承包人实施方案是否仅限于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包含的评审内容和标准?是否可增加投标人认为可体现的拟实施方案及总平面部署等内容?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19、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合同附件格式,附件二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本次投标是否需要提交此表?

答复:投标文件无需提交附件二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

20、为方便承包人实施方案施工执行计划编制,请明确本工程开工日期,若无要求,是否暂由投标自行拟定?

答复: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1、投标人诚信承诺函是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即可还是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交?投标人(盖单位公章)是否指加盖单位电子公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是否指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答复:投标人诚信承诺函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交,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电子公章,个人盖章处是指加盖相应人员的电子姓名章,个人签字处是指由签字人亲笔签字或打印录入后,再进行扫描并上传。

22、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是否有专业要求?

答复:无专业要求。

23、投标函中;2.我方承诺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支持的单位:(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名称及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疑问:若有两家单位共同负责施工(设计)的情况,是否并列填写单位信息?

答复:若有单位同时负责施工及设计工作,在投标函 工程施工任务的单位 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 中均需填写该单位信息。

24、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第4点要求提交的“纳税证明或涉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所得税税收完税证明符合招标文件“纳税证明或涉税证明或免税证明”要求。

25、投标文件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第5点要求提交的“社会保险费”证明材料,提供“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中之一的税收完税证明,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复:投标人须附上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6、联合体协议书中联合体各方的工程实施职责分工是否能按工程类型+实施内容填写,例如:按市政工程施工及采购、市政工程设计等填写?

答复:可以。

27、招标文件中要求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公路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请明确哪些专业属于公路类相关专业,道路与桥梁专业是否属于公路类相关专业?

答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市政路桥、公路路桥、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土木工程(路桥方向)、道路与桥隧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及其他相关专业职称。

28、若社保由下级单位缴纳,是否可作为证明,是否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答复:不可以。

29、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第六章投标函中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 以上两处对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要求不一致,是否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姓名章均可?

答复:投标函中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姓名章均可。

30、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0项,业绩评分标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中负责施工或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提交下列第1 种和第2 种的类似工程业绩 。第1种和第2种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是否都需提供?还是只需要提供一种即可?

答复: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中负责施工或设计任务的单位可以提交下列第1种和第2种的类似工程业绩,也可以只提供一种类似工程业绩,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评分项满分3分。

31、根据招标公告2.5及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41,各子项目不具备同时开工条件,建议投融资合作协议中关于履约担保的提交增加多种提交方式如可按各子项目或按批次提交,且建议履约保证金比例调整为建安工程签约合同价的10%。履约担保退还时间待各子项目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合格之日退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2、招标文件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10进度款付款时间“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结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5%,待缺陷责任期满并发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剩余结算审核价的3%待批复项目财务决算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与相关文件通知相冲突,建议调整为项目竣/交工验收合格且完成项目结算并经发包人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97%,待缺陷责任期满并发出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审核价的 100%。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3、因项目建设各阶段存在不确定性,建议增加各子项目预结算可视具体的节点按工程实际情况划分,并按项目划分的节点进行预结算的编制与审核。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4、请明确项目是否存在涉铁,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未考虑该部分,若有,则该部分涉铁工程不包含在本项目承包范围,由甲方单独立项单独发包。

答复:本项目不存在涉铁工程。

35、招标文件第二册-投融资合作协议(挂网稿)2.1 在合作期内,甲方与乙方的合作范围包括本项目融资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不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的设计)。建议不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36、招标文件中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的设计周期仅水利水电工程中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有明确设计周期,其他房建、公路、市政工程总承包合同均未明确设计周期。各子项目设计周期是否涵盖在建设工期范围内。

答复:房建、公路、市政工程设计周期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各子项目设计周期不在建设期范围内。建设期具体以各子项目批复的建设工期为准。

37、是否可以提供施工场地及毗邻区域内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地下管线资料,相临建筑物和构筑物的相关资料,以及场地内未拆除前原有排水排污地下管线资料。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38、是否可以提供一期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的临时点位。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39、是否可以提供整个项目三期规划红线以及一期中各子项目红线。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40、因项目涉及融资,为保障资金安全,有利于项目中标后能够顺利融资实施,需要对业主进行尽调,请业主配合提供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等尽调需要的资料,避免中标后因为资信等问题,导致无法融资影响到项目按期施工,同时尽调需要适当的时间,建议业主延长投标时间,以便给投标人充裕的时间做准备。

答复:招标人2022年审计报告详见附件,本项目开评标时间不变。

41、投标须知前附表-签字或盖章特殊要求:(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统一由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问:(2)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改为“应统一由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答复: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成员方签字盖章处,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处是指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电子公章。

42、第三章评标办法企业信用评价2.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单位信用分=综合总评分(多家单位的以最高的信用分为准)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5%。 注:②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zjt.fujian.gov.cn)每季度公布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总评分)。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以项目截标时在评价系统已发布的数据为准。项目截标后不论何种原因变更的信用评价信息,不在变更前已截标的招投标项目中使用。 问:请明确信用评价系统信用分类型。

答复:施工信用分类型使用总评分。

43、投标函无暂定金填写处。请明确是否增加暂定金填写。

答复:投标函无需填写暂定金额。

44、招标文件规定:设计范围:包括除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以外其他子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本项目设计范围包括除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以外其他子项目,但施工范围包括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本次承包人建议书是否需要编制上述内容?

答复:承包人建议书无需编制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相关内容。

4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开工后,除不可抗力外,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 人交纳 500 万元违约金;更换房建或市政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20 万元违约金;更换交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50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万元违约金;更换水利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30 万元违约金 ,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 8 万元违约金。本项目未指定交通工程设计负责人,应为公路工程设计负责人。其他人员每人每次向招标人交纳的金额不一致,应修改或按专业调整。

答复: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交通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公路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其余按招标文件执行。

46、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的50%分子项目计算收取,本次虽分子项,但项目未一次性招标,应按中标价计算并一次性支付,分子项描述有误,应予以修改。前期工程咨询费与顾问咨询费不一致。 问:工程咨询费是否包含了顾问咨询费98.1万元包干计?请明确。招标代理费按收费标准5折计取,与投标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服务费2601900不一致,问:是否最终以中标价按实计取。

答复:本项目包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红南溪河道整治一期、河岸绿化一期、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一号地块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三号地块安置房9个子项,招标代理费分子项按子项目中标价计算收取。顾问咨询费按照98.1万元包干计取。

47、资格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 问:若为联合体投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盖单位公章)是否修改为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答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附上各自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需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8、提供东南汽车城大道工程(榕泰酒店至大义小学段)的基础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规划线位、地形图(CAD)、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勘报告等资料。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永福中桥位于永福路,但技术指标不一致,应予以明确并统一其技术指标。请提供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一号地块、安置房三号地块的规划条件及指标。(建筑密度、容积率、停车指标、有无建筑限高、配套要求等)。请明确本项目的房建部分是否需考虑工业化设计?若有,请明确装配率应达到多少?请明确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一号地块、安置房三号地块是否需考虑海绵城市设计?若有,其设计内容是否按当地现行规定进行设计?请提供人才公寓及安置房一号地块、安置房三号地块的用地cad地形图含原始地形图、周边道路控规标高、市政管网及水压电压等相关信息。

答复:本次项目招标不提供此类材料。

49、资格文件格式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投标人须附上近三个月(2024年1月、2024年2月、2024年3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问: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月份,是以转账日期为基准还是所属时期为基准?

答复:月份以社会保险费申报表或社保缴纳凭证所属月份为准。

50、建议删除“预付款的支付以承包人采用现金形式提供履约担保为前提,若承包人采用保函形式提供履约担保,预付款将不予支付。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1、招标文件中约定“设计费:本项目设计费用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本)标准收费的40%计取,设计费分子项目计取。” 问:设计费按标准收费的40%计取,严重偏离市场行情,建议调整为按准收费的60%计取。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2、招标文件中约定“本项目施工图须经发包人组织审查且书面同意后送图审。各子项目提交全部的施工图纸(含需图审和不需图审的)并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编制对应的施工图预算,施工图预算经双方核对确认后(以发包人审核结果为准),审核结果(按中标的下浮率下浮后)作为固定合同总价和施工期间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依据。” 问:各子项目的建设进度等可能存在较大差异,且各子项目建设流程和使用功能上具有相对独立性,按相关规定,工程总承包项目施工图分阶段审查,为加快施工预算编制,推进工程建设进展,建议将“提交全部的施工图纸”修改为“按各子项目的各阶段施工图纸分别提交后,分别经发包人确认后,由发包人委托编制对应的施工图预算...”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3、招标文件规定本项目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200,000,000.00元),担保期自履约担保提交之日至合作期满 结束。” 问:本项目工程费用165319.74 万元,合同额暂按9%下浮,合同额约150441万元,则履约担保为合同额的13.29%,根据我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发包人要求投标人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保证金的比例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0%”。故建议修改为“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150,000,000.00元)”。

答复: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东南汽车城中心共享区开发项目(一期)(融资建设一体化)中的融资及工程总承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工程建设,不含永福路一期、站西路一期、永福路中桥、淘林路一期的设计),合同金额包含融资及工程总承包相关费用。履约担保的金额按招标文件执行。

54、招标文件工程总承包合同(房建市政工程)中关于价格调差的约定“②材料调整:钢筋、钢绞线、钢材(型钢、钢管与钢板)、水泥、沥青、电线电缆、商品砼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上的,其超过的部分,根据造价信息据实调整。价格上涨超过“5%”〔即:(施工期信息价÷基准单价-1)×100%≥5%〕:差价=当月用量×[施工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基准单价×5%)〕...”。 问:基期信息价是预算编制当月的单价,基准单价是开工当月的单价,二者是不同概念,此条款约定的是否超过风险范围的判断标准是基准单价,而调差条款中涉及到基期信息价,在实际执行中可能出现按标准判断应调差,但按调差公式计算未调差的情形,此处约定不合理,建议修改为“价格上涨超过“5%”〔即:(施工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1)×100%≥5%〕:差价=当月用量×[施工期信息价-(基期信息价+基期单信息价×5%)〕...”,价格上涨时对应修改。

答复:本项目预算编制材料价格套用时间为开工当月,基期信息价与基准单价均指发包人提供的预算书编制的材料信息价。

55、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五条5.2中“(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①各联合体成员在平台的完成注册的时间是否有要求;②各联合体是否都需要报名还是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若联合体各方均需报名,但平台注册审核需要一定的时间,期间又逢五一长假,需投标人延长网上报名时间(项目报名时间截止5月6日)。

答复:联合体成员需在投标文件递交前完成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的注册。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

56、招标文件未提供工程量模拟清单,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是否仅按下浮率填报即可。

答复: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按照投标函格式填写。

57、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七、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是否仅需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的承诺函还是各专业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均需提供此承诺函,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具体格式详见闽建筑〔2022〕3号文件的附件),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58、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1中第一条:项目可能存在甩项。请招标人明确甩项的可能占比。3.3亿元的投资金额是以总价16.7亿为基础,若存在甩项的项目,招标人应按比例提前返还甩项所占总价比例的投资额。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

59、招标文件第131页4.2.4“乙方应负责取得工程建设等全过程涉及的相关审批(含后续变更等)手续”,全过程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范围未明确,承包人仅负责自身应办理的审批手续,属于发包人应办理的相关审批手续应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协助配合。

答复:按招标文件执行。根据本项目投融资合作协议,甲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其权限和管辖范围内配合乙方获取开展合作范围内工作所必需的批准文件。

60、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违约金。本项目包含2个房建项目、4个市政项目、2个水利项目、1个公路项目,同专业的项目是否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本项目招标要求各专业项目施工负责人为1人,若非不同项目,因主管部门原因1个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备案2个项目,所增加的备案人员是否属于更换人员?若属于更换人员,造成的违约金不应由承包人承担。

答复:本项目包含9个子项,同专业的项目不为同一项目的不同标段。本招标项目中投标人变更项目管理机构管理人员中的项目负责人违约金针对于该专业工程负责人,因同专业工程子项备案所需的增加备案人员不属于更换人员。

61、类似工程业绩的主合同金额未达到5亿元,但变更后所签署的补充协议达到5亿以上,且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信息的竣工验收信息造价也达到5亿以上,合同造价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业绩评分标准的5亿元以上要求?

答复:项目合同的补充协议为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若项目合同及业绩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招标文件评分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的要求,该项业绩予以认可。

62、关于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的一方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是否可接受其母公司的评级,请招标人明确。

答复: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提供资金支持的一方的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不接受其母公司的评级。

二、投标人在截标前应随时登陆该网站,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它变更通知,若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三、其他事项

本答疑纪要(1)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网站上发布。本答疑纪要(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内容若招标文件中有多处出现,则相应修改。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东南汽车城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