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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福建电力福州茶园路生产基地检修生产综合用房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112
时间:2024.02.03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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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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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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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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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国网福建电力福州茶园路生产基地检修生产综合用房工程(智能化工程施工)  答疑纪要与补充通知(一)

 

招标编号:E3501000102802112001

各投标人:

针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以答疑纪要的形式作出澄清,现予以发布:

一、答疑纪要

问题1、本项目项目技术负责人是否需考核职称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是否满足要求?

答:需考核职称专业;社保为分公司缴纳满足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29.1条款“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施工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后90日止。”与“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的3.7条款“履约担保期限: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履约担保期限不一致,请明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3.7条款为准。

问题3、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32.2.24“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不论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均应按实调整。”与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3条款“ 工程量清单错误修正的其他情形(1)工程量清单中单个项目工程量变动幅度超过±30%(含30%)并导致合同总价变动幅度超过签约合同价±1%(含1%)方给予调整合同价格。变动幅度的计算按控制价清单和核对后的清单数量对比为准。”两个条款矛盾,请明确以何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第4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13条款为准。

问题4、国网福建电力福州茶园路生产基地检修生产综合用房工程( 智能化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压缩包里的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 第1291条 微信,银联、美团支付等多种支付方式;结算耗时:<=1S;9.采用基于计算机视觉的自动识别技术,识别餐具形状或者菜品信息进行价格统计,无需在餐具中植入电子芯片,菜品或餐盘识别识别准确率99.9%;识别时间≤1s;10. 整机符合以下测试标准:GB 4943.1-2011 信息技术设备安全 第 1 部分,提供生产厂家检测报告扫描件;11.视觉结算系统软件通过信息处理产品标准符合性检测中心(CTC)测试,符合以下标准:国家标准GB/T 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 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提供生产厂家检测报告扫描件 ;12.智能视觉结算设备产品具备省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提供生产厂家的视觉结算设备的高新技术产品证书扫描件。 疑义:以上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指标中,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检测报告扫描件。此处检测报告是投标阶段提供还是中标后提供。

答: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文件、技术规范书中提及的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质量证明扫描件等可以中标后提供。

问题5、招标文件中《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7项履约担保金额和形式中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人合同签订时属于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且(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超过(含)/分的,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与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第2项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列金后的10%”表述不同,虽然本项目无暂列金,是否需要统一?

答:以上两种写法均可

问题6、投标函附录逾期竣工违约金为 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5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与合同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0 元。金额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文件/8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2节 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第4项 逾期竣工违约金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智能化施工工期120天为计划工期,具体智能化施工工期以配合施工总包单位的装饰装修、水电安装等工程进行来确定,如果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满足智能化施工的条件下,智能化施工单位未配合按期完成,因此由智能化施工单位施工原因引起施工总承包单位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50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招标文件相关表述处均做相同修改。

问题7、主要设备材料参数要求里面的服务器机柜内容要求提供钢材供应商产品质量证明是否可以中标后提供。

答:见问题4。

二、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项⑤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榕建筑【2018】154号……”修改为“……榕建规〔2022〕3号……”。

2、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第34.2.1款“……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修改为“……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解密的除外)……”。

3、删除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第34.2.13款内容。

4、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第32.2.16款“……中标公示期间……”修改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

5、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应在使用有效期内,否则该电子注册证书无效。

6、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须知/第1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40项第32.2.26款内容修改为“根据榕建规〔2022〕1号中标人更换的项目管理人员等级不得低于承诺的项目管理人员等级,并根据《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到位承诺书》缴纳违约金。中标人若存在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招标人将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情况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7、开标当日,若企业的资质证书上注明的有效期已超期的:①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按《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执行;②福建省内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资质有效期按《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执行;③福建省外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应提供相应资质审批部门或其上级部门发布的资质延期文件。

8、招标文件/第3章 评标办法和标准/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B类) /第5项“……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工程师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修改为“……项目技术负责人 1 人,职称:高级工程师及以上工程类职称……”。

 

其余按招标文件要求。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厦门思总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