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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297
时间:2025.05.13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答疑纪要

补件2

各潜在投标人:

一、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修改:

问题1评标办法要求业绩范围为本项目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的装修建筑面积为14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业绩。质疑点业绩类型范围设定过于严苛,可能排除具备一定实力的建筑工程公了程有司参与竞标的合理情况,构成不合理限制竞争。请求:1、对‘类似工程业绩条款进行澄清,统一招标公告与评标办法的表述或删除评标办法中未提前公示的业绩评分要求;2、建议类似工程业绩类型为‘EPC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施工一体化均符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为专业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主要内容为装修工程,装修总面积28827.14㎡,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业绩指标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和装修面积2项,装修面积指标未超过本招标项目规模的2/3,符合《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定》(闽建〔2024〕20号)规定

问题2招标公告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但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1项规定设计负责人同时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和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可额外加1分。质疑点招标公告未将双资质作为基本资格条件,但评标中将其作为加分项,变相提高门槛,构成对部分投标人的歧视性待遇,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规定。请求:3、修正‘设计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确保加分条件与招标公告资格要求-致,取消‘双资质’加分项;4、重新审查招标文件合规性,并在法定时限内书面回复质疑处理结果。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该评分条款已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置基本分,在此基础上对投标人拟派出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比较赋分。

问题3请提供CAD版图纸

答:请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本件网页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载本项目CAD格式的图纸文件。

问题4投标人提供业绩为包含装修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业绩加分要求?

答:“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问题5请提供EXCEL版本的最高投标限价

答:“请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中本件网页界面的附件端口下载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表格文件。”

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或修改:

1、工程业绩以招标文件规定的网络平台查询为准,若相关平台查询不能体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的,投标人应提供该项目合同关键页(封面、盖章页、合同范描述围页、涉及业绩信息描述页)扫描件,且合同中应明确描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否则该业绩不计。

2、发包价中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为暂定金额,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招标文件约定支付且不得超过发包价中的暂定金额,若结算有剩余,则该金额归招标人所有。

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触之处,以本件为准。

招标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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