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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5-05-08 |
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变更公告 | 2025-05-08 |
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补件1
各潜在投标人:
一、2025年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晋安湖塘科创园3号楼装修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文件作如下说明或修改:
1、第一章第3.1(2)项中的“施工资质要求”修改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不分等级,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第一章、第二章中招投标监督机构地址修改为:“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三层327。”
3、第二章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11项中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修改为:“1人,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4、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第5项中本招标项目K的取值区间修改为:“5%(含)~(7-0.01)%(含)”。
5、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序号第10项中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补充如下:
(1)公共建筑包含: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2)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通过以上平台查询到的业绩项目应能体现:(1)其为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2)装修面积。
6、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5款中“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10%的支付担保。”修改为:“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发包人以银行担保形式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10%的支付担保。”
7、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二)招标范围与规模”第2.3款中“暖通:3-22F舒适性空调风系统、通风系统;消防防排烟系统。”修改为:“暖通:3-22F舒适性空调风系统(不含设备采购及安装)、通风系统(不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消防防排烟系统。”
8、第六章“发包人要求”的“(三)功能需求”第3.2.6.1目中“《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修改为:“《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24)”。
9、本项目发包内容不含永久供电、永久供水、永久供气、永久通迅内容,附件《最高投标限价》中《工程建设其他费模拟清单与计价表》项目名称为“永久供电”、“永久供水”、“永久供气”、“永久通迅”删除。承包人应根据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的相关约定,配合发包人完成该部分工作。
二、说明:本件与招标文件、本件发布前的招标文件补充、澄清、修改等有抵触之处,以本件为准。
招标人:中电福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中通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