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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办事流程的通知 | 2021-07-30 |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
办事流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工作,切实高效地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服务,经研究,决定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事流程,中心特制定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事流程》,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附件: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事流程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7月30日
附件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事流程
一、项目投标保证金办理程序
(一)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前向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的财务部门提交两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委托代收代退函》(原件)(附表1)。若开标时间等信息有变更的,需重新提交《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委托代收代退函》(原件)(附表1)。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汇总表(复印件)送银行投标保证金窗口(设在交易一部办公室),银行投标保证金窗口工作人员及时核对该项目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银行出具该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逐页加盖当日银行业务印章);使用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电子收退管理系统虚拟子账号功能业务的,则由交易中心统一导出该项目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到账清单加盖交易中心交易见证章予以证明。
二、项目投标保证金退还及罚没办理程序
(一)退还办理程序
1.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当天向市交易中心递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保证金缴纳方式,交易中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保证金。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未及时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交易中心将根据福清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的中标结果公示情况,于公示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保证金。
招标人需暂缓退还保证金的,最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一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交易中心暂缓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名单(附表2)。在暂缓退还的保证金达到可以退还条件时,招标人应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关材料(附表3)。
2.中标人以及其他中标候选人
招标人应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当天,向交易中心提交合同复印件和中标候选人名单及保证金缴纳方式,或者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附表4)等材料,交易中心确认无误后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
项目终止招标或招标失败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福清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信息后,交易中心将根据公示情况,于公示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自动退还投标人保证金。
招标人需暂缓退还保证金的,最迟于公示结束前一个工作日书面告知交易中心暂缓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名单(附表2)。在暂缓退还的保证金达到可以退还条件时,招标人应向交易中心递交相关材料(附表3)。
4.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当天向交易中心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附表5)、汇款回单、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等材料,交易中心确认无误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5.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交易中心提交《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附表6)、汇款回单、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书面材料等,交易中心确认无误后将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6.其他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款项未与投标项目匹配的,交易中心将定期进行清理,原路退回。在交易中心清理前,投标人也可携带汇款回单及附表7等材料向交易中心提出退款需求,交易中心确认无误后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二)罚没办理程序
招标人在办理罚没程序之前,最迟于中标通知书发出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一个工作日向交易中心提交暂缓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名单(附表2)。
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将拟没收(或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及其相关事项,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没收(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附表8),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携带《没收(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向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材料或监督机构出具的没收保证金相关材料、向交易中心出具相关申请报告、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没收投标保证金通知书送达投标人的快递签收单或网上签收单等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中心确认无误后通知银行投标保证金窗口办理投标保证金没收手续。属市财政投资项目,没收的投标保证金直接转入市财政局罚没专用账户,由招标人负责办理投标保证金没收相关手续。
三、其他事宜
(一)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原因而导致项目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足额退还,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2021年8月1日起在交易中心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建设工程项目按本通知执行。
(三)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前发布的相关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四)投标保证金联系电话: 0591-85158230
附表1
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委托代收代退函
编号: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已经开始招标。该项目招标编号为: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为: 至 ;开标日期为: ;代理单位为 。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现委托贵中心按有关规定代收代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若我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之前未书面告知中心需暂缓退还保证金的投标人名单,则中心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或中标结果公示结束5日内将该招标项目除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至相应的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中。
特此专函。
(招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2
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开标日期为: ;招标编号为: ;
因 (原因) 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
特此通知
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3
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适用于已暂缓退还保证金投标人)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我单位 (招标项目名称) 开标日期为: ;招标编号为: ;
因 (原因) 于 年 月 日通知贵
中心暂缓退还投标保证金。现 (原因) 可以退还投
标保证金,请在收到本通知书5日内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
金本金及利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4
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适用于中标候选人)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招标人已于 年 月 日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闽常[2006]10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请在5日内将该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至相应的基本存款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中标候选人名单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5
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适用于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投标人名称)已向招标人提交了书面撤回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请在5日内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投标截止前撤回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6
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适用于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由于 ,招标人与中标人至今尚无法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即将到期,招标人已书面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但 (投标人名称)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国家七部委令第30号)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请在5日内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及利息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
特此通知
附: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7
报 告
(适用于汇错款的投标人)
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投标人名称) 于 年 月 日汇出(金额):人民币 (大写金额 ) (¥小写金额 )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及账号)
中,由于 (原因) ,尚未退还,我公司申请将该款项原路退回。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8
没收(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书
(投标人):
你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在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的 (招标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因为 ,根据该项目招标文件 的相关规定,没收你单位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大写) (¥ ),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办理补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抄送: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融公共资源〔202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办事流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