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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干第二中心幼儿园(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556001
时间:2023.01.0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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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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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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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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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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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第1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闽侯县教育局的编号为E3501210102100553001尚干第二中心幼儿园(勘察设计)已由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发改审批[2022]156号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侯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茂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尚干第二中心幼儿园(勘察设计)

    2. 建设地点:闽侯县尚干镇

    3. 投资总额:人民币 955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8120

    4. 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勘察

    5. 招标范围和内容

      1. 招标范围:岩土工程勘察、方案设计、方案优化、初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各专业、专项的深化设计)、效果图、配合报批、 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指导和配合、图纸审查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后续设计配等服务

      2. 招标内容:勘察包括:工程勘察应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勘察详细勘、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设计包含:建筑安工程、室外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钢结构工程、安装工程、电气工程、通风工程、室外总体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景观工、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墙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境工程、附属工程等本工程的一切设计专业工程

    6. 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3/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24个月。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7.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 ) ;③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 专业岩土工程勘察 (分项) 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 (岩土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 ;④投标人应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建办科〔2018〕16 号) 规定设立相应的土工试验室;

    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   /   级注 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10.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项目不适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 / (建筑面积、层数、造价等);

    11.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

    1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19日至20231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230分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建省茂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14. 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评标办法

    15.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6.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7.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 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 (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式提交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

    18.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4000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22930,提交地点标地点)为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1.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 费用

    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812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252.912,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本项目不适用)

    1.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 (http://mh.fuebid.com/) 及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侯县教育局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交通路60号邮编:/

电话: 0591-22073959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茂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金山工业区金岩路163号瑞邦产业园3号楼三楼邮编:350001

电话:18659121516;传真:/

联系人:黄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

帐户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号:118390100100006038

 

交易中心名称: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负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