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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干第二中心幼儿园(勘察设计)-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556001
时间:2023.01.17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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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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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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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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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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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尚干第二中心幼儿园(勘察设计)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556001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编号为E3501210102100556001《尚干第二中心幼儿园(勘察设计)》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如下:

  1. 问:标书中规定线下交标要求: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但考虑到因过年期间有些外省人员还未全员返回上岗,请招标人综合考虑一下,是否可以按此条款修改: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 问:本次招标文件发布的人员资格要求中“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电气注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设备师执业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给排水注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设备师执业资格;”。但本段的电气、给排水专业要求资格雷同并有矛盾存在请明确! 另外也和建设厅发布的通用版本内容不一致,是否按建设厅发布的通用本修改,内容如下:“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注册电气设备工程师或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答:本项目其他主要设计人员修改如下:

    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一级国家注册结构师资格;

    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设计专业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1 人,资格(职称):具备相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具备与设计专业相适应的注册执业资格;

    造价编制负责人 1 人,职称(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可以外聘,须附上外聘委托协议书);

    说明:1) 上述人员除造价编制人员外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除设计项目负责人可兼任建筑设计专业负责人外,其余人员须一人一岗制,不得兼任。招标文件与此不一致之处,以本要求为准。

    三、问:标书规定电气、给排水设计人员要求:“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电气注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设备师执业资格;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具备给排水注册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设备师执业资格;” 以上要求的职称资格雷同,是否是按“电气设备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有效的注册电气设备专业工程师或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1人,资格(职称):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此条款修改? 以上请明确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点。

    四、本项目招标编号统一为:E3501210102100556001

注:当招标文件、答疑纪要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闽侯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茂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日期:20231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