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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城门中学改扩建项目(一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第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40102100261003
时间:2022.04.1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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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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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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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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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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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城门中学改扩建项目(一标段)(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第三次招标)   已由  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仓发改审批[2020]3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省福州城门中学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建省福州城门中学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仓山区白云二路以北,城门山以南,城门中学校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建筑用地面积68708平方米,容积率0.8以上,1.0以下(含)。本次一标段为食堂宿舍楼及配电房,宿舍食堂建筑面积7875.93㎡,层数6层,建筑高度22.8m;配电房建筑面积260.76㎡,层数1层,建筑高度4.5m。一标段总投资估算4342.7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3649795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安装工程、装修工程、室外工程等所有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含桩基础)、单体工程、建筑、结构、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强弱电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暖通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含绿化景观、景观水电工程等)、基坑支护、降水、幕墙、门窗、建筑智能化(含桥架)、通信工程、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防雷、环保降噪、节能、标识导视系统、绿色建筑、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夜景灯光、泵房、变配电房设计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的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装配式建造需按照《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要求,并通过主管部门的装配式建筑认证。施工范围:施工内容包含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征地红线围墙、土石方、前期三通一平(含场地清障等)、施工排污排水、杆线迁移、地基与基础(含泥浆外运、试桩、基坑支护、降水等)、建筑、结构(含装配式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气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高低压配电房(含外线)和柴油发电机房(包含各专业施工);动力配电系统;照明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雷接地系统;人防电气工程等]、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节能、发电机及机房降噪、安防监控系统、标识标牌导示系统、交通标线、抗震支架、泵房及变配电工程、水土保持、白蚁防治、环保降噪、管线测量(含桩基检测、基坑监测、防雷检测等)、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包含场地平整及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绿化景观及照明工程、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公共设施工程、围墙、室外电气给排水管网管线接入小区及涉及的破路与修复)、有线电视及通信工程(含预留预埋、桥架、敷设)等和二次深化设计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以及工程总承包所含的其它一切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综合竣工验收就及档案移交;永久电力工程(含高低压配电房、高低压配电工程)、永久给水工程、广电有线、通信、接驳工程及雨污接驳等永久管线工程由总承包负责申请、设计及施工,并通过职能部门验收,分包单位需报业主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36497952  元;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6497952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6161584 元【其中,暂定金额为3656837元(含专业工程的暂定金额为2032000元,模拟清单不可预见费1624837元),本工程其他项目包干价8000元】,设计费336368元。最终费用以区财审审定金额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225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 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深化设计文件)(若招标人要求分期分区提供,则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分期分区在20日历天内提供);并负责施工图在审查之后的修改、补充等工作,直至满足审批要求;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并通过智能化、消防、人防和环境工程等的专项审查,专家论证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土建(或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可由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它岗位人员兼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时,相应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上述职业资格或职称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投标文件承诺的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为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①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本项目允许一家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预制构件供应厂商。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或未处于破产状态;投标人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未被限制参加投标。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属于福建省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④如主体进行分包,主体分包单位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⑤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本项目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个。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4-14 09:00:00    2022-04-20 17:00:00   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招【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05-09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现金及银行保函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3]29 号的规定,工程担保保函须满足闽建筑[2015]29 号文的规定,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方式须满足闽建筑[2015]29 号文和闽建筑 [2018]19 号文的规定。履约担保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工程担保保函作为保证形式递交的,出具担保保函的工程担保公司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包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 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保函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承包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承包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处罚违约金15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 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发包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履约担保退还: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28天内无息退还。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省福州城门中学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敖峰村  , 邮编:  350000  
电子邮件:  /  
电话:  18359777081  , 传 真:  /  
联系人:  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五四北路省奥体中心体育场西区1-3四楼  , 邮编:  350001  
电子邮件:  /  
电话:  18850373169、0591-87726085  , 传 真:  /  
联系人:  范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仓山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江边洲路1号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9层  
联系电话:  0591-8313978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