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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江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20102100058003
时间:2021.11.09 来源:连江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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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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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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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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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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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江县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项目(监理)   已由  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连发改基建[2018]32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江县公安局  ,建设单位为  连江县公安局  ,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 招标人为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连江县江南乡南塘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5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5415.50㎡(地下建筑面积:2180.43㎡),总建筑基底面积:3300.61㎡,计容面积13235.07㎡(其中,岗亭31.03㎡,训练综合楼12924.21㎡,发电机房52.17㎡,消控室43.55㎡,通讯机房32.76㎡,电视机房16.83㎡,其它7.43㎡,变配电房127.09㎡),不计容面积2180.43㎡;绿化面积:3357.31㎡。单项工程最大建筑面积13204平方米,最大跨度20.8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公安民警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巡特警战训综合业务用房工程及附属配套工程监理。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含基础和地下室工程)、室内公共部分装饰装修、室外总体、室外工程、机电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消防、人防、通风等,不含电梯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监理内容。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施工招标控制价51505509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50%计取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619100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70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乙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2)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11 09:00:00    2021-11-17 17:00:00   通过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lj.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 V3.3.0.0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12-13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银行保函形式(含银行电子保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lj.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连江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敖江路21号金凤新苑D区  , 邮编:  350504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6101920  , 传 真:  /  
联系人:  何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厅3层  , 邮编:  350003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87819706  , 传 真:  0591-83577680  
联系人:  李水生、沈凯莉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连江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lj.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连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联系电话:  0591-2612312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连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连江县凤城镇文笔路1号(五大中心)  
联系电话:  0591—26177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