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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原门诊楼加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1.01.11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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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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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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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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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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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的编号为E3501020102100135001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原门诊楼加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0】2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筹资金,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原门诊楼加固改造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1249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10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56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加固改造土建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净化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等公用工程配套设施

2.4.总投资匡算为:人民币7489.78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咨询综合协调、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监理、配合办理的事项(如竣工结算、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项目资料归档等) 等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施工计划于 2021 年 /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 13 个月(从前期工作开始、施工开工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竣工结算、材料归档等)

2.7.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周期: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工程结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1)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含其全资子公司)应具备以下资质并满足下列要求:

①设计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

②监理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3.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投标人与其全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的,视为 1 家联合体单位。经招标人同意,允许中标人将中标人不具备资质范围内的业务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 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联合体应书面明确各成员的工作内容,若承担相同专业工作内容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和权利义务。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3.5.投标人及其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 / 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 /

3.6.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②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存在因投标弄虚作假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标人取消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③近三年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④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网址:shixin.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⑤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⑥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休息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 号、《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38 号文)、《关于公布第二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2018]43 号文)

3.7.投标人其他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1  12  日至 2021   1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购买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银行保函形式,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60000元)

6.4.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行: 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116030100100139258010001

注: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以联合体中牵头方名义提  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1   2    4   9时 30 分,提交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单独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议或不能完整出具以上证件的,视为自动弃权,放弃参加投标。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本项目的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控制价暂定373.47万元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合同附件 1 内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https://www.fjggfw.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2018 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址: 福州市鼓楼区新权路29号    

联系电话:  0591-86218210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话:0591-87278232、13003837008

联系人:郑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 69 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