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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3)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01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如下:
1.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第十一条“差异化缴存履约保证金”的规定,“对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降低履约保证金的缴存比例,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履约保证金的缴存比例下调为不超过中标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保证金的缴存比例下调为不超过中标价的7.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7页、第23页、第99页规定“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两者存在不一致。请明确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的要求。
答复: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履约担保金额执行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其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
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补充通知(1)、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2)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闽航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