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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01
时间:2023.06.07 来源:长乐区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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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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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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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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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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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

补充通知(1)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和周边文旅产业开发项目(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招标项目编号:E3501820102802001001),现就有关事宜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1.由于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兼容性问题,投标人使用电子标书生成器制作投标文件时在填报系统唱标信息时“股权投资收益率”应在“投标总报价”中录入。举例,如果投标人的股权投资收益率报价为6.00%,则系统唱标信息的“投标总报价”中填报“6.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3年06月02日下午23时30分,至2023年06月07日下午17时30分”修改为“2023年06月02日下午23时30分,至2023年06月08日下午17时30分”。

3.投标人提出疑问的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17:30:00”修改为“2023年06月09日17:30:00”。

4.根据《福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促进建筑业增产增效的通知》(榕建筑〔2022〕181号)投标人资质处于资质整改期内的不否决投标,但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前完成资质整改工作,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5.本项目投标文件雷同判定按招标文件投标须知3.6.6条款已列的投标文件雷同的情形判定,删除本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1项5条款引用的“5、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存在雷同的,按闽建筑〔2018〕29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执行。”相关内容。

6.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本补充通知中附带的电子招标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

本补充通知(1)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同之处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闽航湿地开发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