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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344001
时间:2022.12.02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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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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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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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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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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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

补充通知

招标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344001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招标项目编号为E3501110102100344001《福州第十八中学高中部(勘察、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文件进行补充如下:

一、补充通知

1、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中第2.3点“工程建设规模”修改为:项目总建筑面积44718.7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35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203.72平方米,普通教学用房建筑面积1515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匡算为52094.9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865.57万元。

2、招标文件2 章投标须知前附表17.1条款号“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和金额④点修本项目改为④银行保函形式。采用银行电子保函,应提供通过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保函服务平台(榕e保)开具的电子保函并通过验证。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银行保函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开具。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还需提供缴纳的保函手续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转出到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工程担保公司等保函开立人公司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自2021年1月1日起,参与我区房建和市政工程实施电子化招投标的项目使用电子投标保函,并取消使用纸质保函。本项目不使用纸质保函,招标文件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建省福州第十八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