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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鼓郡(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110102100324001
时间:2022.07.26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1. 1
    招标/资审公告
  2. 2
    补充通知
  3. 3
    开标记录
  4. 4
    候选人公示
  5. 5
    交易结果公告

金鼓郡(施工)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324001

各投标单位:

我司组织招标的金鼓郡(施工)(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324001),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补充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1. 专用合同条款11.1 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2)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①主要材料指的是钢筋(不包含周转性及措施用钢材、幕墙骨架用钢、钢结构用钢及预制构件部分的钢筋)、水泥(不含商品砼和预制构件中水泥)的材料价格变动。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精神,钢筋、水泥价格风险承包幅度在±5%以内(含±5%),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参与下浮。”修改为2)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①主要材料指的是钢筋(不包含周转性及措施用钢材、幕墙骨架用钢、钢结构用钢及预制构件部分的钢筋)、水泥(含商品砼中水泥,不含预制构件部分的水泥)的材料价格变动。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精神,钢筋、水泥价格风险承包幅度在±5%以内(含±5%),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参与下浮。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新榕金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22年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