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合同条款11.1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2)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①主要材料指的是钢筋(不包含周转性及措施用钢材、幕墙骨架用钢、钢结构用钢及预制构件部分的钢筋)、水泥(不含商品砼和预制构件中水泥)的材料价格变动。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精神,钢筋、水泥价格风险承包幅度在±5%以内(含±5%),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参与下浮。”修改为:“(2)主要材料的价格调整办法:①主要材料指的是钢筋(不包含周转性及措施用钢材、幕墙骨架用钢、钢结构用钢及预制构件部分的钢筋)、水泥(含商品砼中水泥,不含预制构件部分的水泥)的材料价格变动。根据闽建筑[2018]41号文件精神,钢筋、水泥价格风险承包幅度在±5%以内(含±5%),该项材料价差由承包人承担或受益,即不予调差;上涨或下降幅度在±5%以外的,该项材料超出部分价差由发包人承担或受益。发生的价差只计取差价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不参与下浮。”
金鼓郡(施工)-变更公告 | 2022-07-22 |
金鼓郡(施工)-变更公告 | 2022-07-26 |
金鼓郡(施工)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二)
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324001
各投标单位:
我司组织招标的金鼓郡(施工)(招标编号:E3501110102100324001),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补充:
一、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澄清、修改及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福州市新榕金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