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太平汀洲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30102100137001
时间:2021.08.26
来源: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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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太平汀洲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8-23 |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太平汀洲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 2021-08-26 |
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太平汀洲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
(施工)补充通知
招标编号:E3501030102100137001
致投标人:
现就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太平汀洲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招标编号:E3501030102100137001)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做如下澄清及补充: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 。 预付款支付期限: / 。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修改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签约合同价的10%。
预付款支付期限:承包人签订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在收到履约保函后、项目管理人员全部到位、主要设备进场后,预付款金额经项目发包人单位向财政申请拨付到位后以银行转账方式予以支付。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准备情况及开工量分批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预付款全部金额在累计完成合格工程量所含款项达到签约合同价50%后一次性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解除合同时,预付款尚未扣清的,尚未扣清的预付款余额应作为承包人的到期应付款。”。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福州建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