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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1年第三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无
时间:2021.06.21 来源:永泰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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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2021年第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永泰县政府批准,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县城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单位:平方米、万元

宗地编号

规划用途

位置

用地面积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每次加价幅度

规划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设限高

樟[2020]拍17

商服(商场、商铺)、住宅(普通住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

城峰镇刘岐村

54200

1.0<FAR≤2.46

35%

25%

商业24,住宅80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8500

6000

100

其他规划指标及建设要求:

1、宗地用地总面积54200平方米,其中计容建设用地52622平方米,防护绿地用地面积1578平方米,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计容建筑面积的35%(含35%),设于地下的8000-9000平方米商业建筑可单列且不计入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指标,地下商业建筑面积超过9000平方米部分应计入建设用地的容积率指标;沿刘歧大道配建防护绿地1578平方米,并对外开放使用,产权无偿移交给县园林部门;

2、地块内建设商支二路作为公共通道,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建设,道路红线宽度15米,用地面积2936平方米,并对外开放使用,产权无偿移交给县政府指定单位根据控规要求,该商支二路列入出让范围允许地下空间连接居住和商业地块。拟规划的商业地块内包含现有城区污水管网,地块内的迁移和建设污水管网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并负责接入红线外的污水口;

3、宗地南侧需规划建设不少于5万平方米(其中地面商业不少于4.2万平方米,地下商业0.8-0.9万平方米)的不可分割或转让、须整体经营自持的集中商业建筑;

4、集中商业应沿站前大道侧布局。沿站前大道、刘歧大道交叉处场地允许作为地下通廊出入口。地块西南侧设有下沉式广场,方案设计时需做好衔接;

5、竞得人应按6500元/平方米提供刘歧大道一侧的632平方米底层(第一层)商业店面交由永泰县土储中心,用于刘歧村留用地安置,具体由县土储中心会同城峰镇政府予以接收落实;

6、该宗地将规划作为高端购物中心和商业街、居住小区,以道路为界,分为商服和住宅2个地块。商业地块应自交地之日起30个月内整体开业。为了确保该商业综合体建成运营,商业建筑工程完成基础±0.0后,受让人方可申请宗地内住宅50%计容建筑面积预售许可;商业建筑结构封顶后,受让人方可申请宗地内住宅30%计容建筑面积预售许可;商业地块竣工验收通过并开业后,方可申请该宗地住宅其余(20%)计容建筑面积的预售许可;

7、竞得人应配建:1)居家养老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同时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70平方米,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项目建设单位应该及时向所在乡镇政府提交养老设施移交清单,无偿移交产权;2)社区卫生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20平方米;3)社区综合服务站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0平方米;同时每千人建筑面积不少于140平方米;4)居民多功能文体活动场地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同时每千人用地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5)通信接入机房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160平方米;6)开闭所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7)公共厕所2处,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并对外开放使用;8)按照每300-500户原则设置一个固定垃圾分类精品屋,占地面积30平方米以上,垃圾分类屋应具备垃圾分类投点、洗手池、洗桶池、工具间等功能区、通水通电、通信摄像头等功能;9)同时合理配建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配电室、生活垃圾收集点、停车场;上述配套设施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并合理设置方便使用。

8、出让宗地的其他规划设计条件和建设要求,详见永泰县城峰镇站前大道AB-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二、申请人范围

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它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一)拍卖方式及竞价办法

1、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公开拍卖方式。同时该宗地采用“限地价、竞配建、摇号”方式出让,按照溢价率不超过49%设置最高限制价格,宗地最高限制价为275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即该宗地内规划住宅建筑,转为向政府无偿提供作为安置房)竞价阶梯须为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的整数倍,按竞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多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竞价轮次+竞无偿配建住宅轮次达到竞价轮次最高次数计容住宅面积全部转为无偿配建住宅建筑面积时,凡接受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竞价轮次最高次数=(最高限价-起始价)/加价幅度,按上靠取整确定。

2、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拍卖起始价,宗地竞买加价幅度均不低于100万元且以100万元的整数倍。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

(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申请人可于2021624日至2021712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1624日至2021712日(不含节假日)到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应在202171216:00时前汇至指定帐户。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71217: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城峰镇刘岐村立塘66号万冠双子星大楼,永泰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进行。拍卖时间为:2021713日上午900时。

四、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出让价款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征地报批等前期费用,以及三金(国有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和出让业务费等政府其它土地收益。不含土地出让契税,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绿化费等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税。

土地宗地为现状土地,交付的土地现状为:宗地范围内征地工作已完成,地上附着物(含建筑物、构筑物、杆线等)已清表,场地由竞得人自行负责平整,县土储中心负责提供施工期间临时用水、用电接口。宗地内的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等市政公用设施接入或排出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投资和建设并自行接驳宗地外市政接口,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地下管网或不可预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竞得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竞得人需自行平整土地,整理的土石方除了项目自用之外,剩余可销售土石方属于国有资产,应接受政府统一处置;经地质勘探,若弃碴属于不可利用的弃土石方,县政府予以协调弃土受纳问题。

2、宗地竞得人付款期限分二期(比例各为50%、5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180日内支付。竞买保证金可充抵首期土地出让价款。全额缴清土地价款之日起15日内,签订正式的《交地确认书》。出让年限为:住宅70年、商服40年,自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3、宗地竞得人应在交地后6个月内动工,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竣工。竞得人违反开竣工时间约定的,每日按出让成交价款万分之三比例缴纳违约金。

4、竞得人必须在竞得土地成交后30日内在永泰县境内注册成立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竞得人系永泰县境内已注册符合相应资质的经营、开发建设企业除外)。

5、本次拍卖宗地不设定保留价。

6、本次土地拍卖出让的详细情况、具体要求,请参阅《公开出让须知》和其他出让文件。

7、本公告由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县府路155号

人:侯仰嵩    

联系电话:0591-62275851

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泰县支行

   号: 1317 5101 0400 1423 0

2、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龙峰分社

   号: 9010 5110 2001 0000 0244 80

3、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号: 3505 0161 7007 0000 0589

4、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永泰县支行

   号: 1402 0801 2960 1060 741

5、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号: 4299 7632 5418

6、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支行

   号: 1000 6333 3360 0100 02

7、开户单位:永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泰县支行

   号: 9350 0601 0010 4800 05

 

                       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