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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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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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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结果公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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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公告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6年3月5日10时00分在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进行。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26-02-10 |
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第三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梅土拍告字[2026]003号
经闽清县人民政府批准(梅政综〔2026〕17号),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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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若联合申请,须签订联合申请协议书。但在本辖区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交易加价幅度、保留价
2026001号地块加价幅度为100万元及以上的价格(需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不设保留价。
四、出让方式及竞价方法
1、本次出让宗地采取电子交易系统网络报名,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现场拍卖出让。
2、竞买申请人可于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s://fzsggzyjyfwzx.cn/FZ)网络报名,并按照要求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等相关申请文件(建议竞买申请人在竞买申请截止前2天上传申请文件,预留审核、补件时间,在竞买申请截止后,竞买申请人无法再补交材料,材料审核不通过的,将无法参与竞买)。竞买申请人应提前到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账号注册(联合竞买的,各方均需注册账号),详细使用说明可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fzsggzyjyfwzx.cn)网上办事大厅下载《土矿系统操作手册》查阅,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拨打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所有竞买意向者可于2026年2月25日09时00分后通过福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出让文件。
五、交地及开竣工要求
本宗地按现状带建筑物整体交付,由梅溪镇、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县土储中心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向竞得人提供土地(含在建建筑物)及相关资料,所提供土地(含在建建筑物)场地状况为土地权利清晰、界址明确。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
六、拍卖出让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时间:2026年2月27日9时0分0秒 至2026年3月4日16时0分0秒。
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26年3月4日16时0分0秒前汇至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一)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418275045428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13185101040018163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1402050129601053806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35050161690700000345
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 935000010009978940
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100056136060010001
⑦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35501012010490000057
⑧闽清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9010410010010000066271
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118520100100001762
(二)为推动我县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鼓励申请人以数字人民币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可以数字人民币形式缴纳。
数字人民币钱包名称及开户单位: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钱包绑定银行及编号:
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0042000559571427
②中国农业银行闽清县支行 0032000020287191
③中国工商银行闽清县支行0022501056560825
④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 0052283605144681
⑤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县支行 0082001004643572
⑥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清支行0112060006390933
八、其他事项
1、地块土地用途及出让年限为商服用地40年。
2、本宗地出让用地面积17740㎡(含在建建筑物)已由土储中心收储,并提供由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8日委托第三方公司出具的主体结构承载能力及抗震鉴定检测报告,该报告有效期为5年,该检测报告作为出让文件组成部分供竞买人参阅。
3、竞得人分三期(比例各为50%、30%、20%)分别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6个月、12个月内支付成交价款。
4、竞得人须于竞得土地后90日内,在闽清县境内注册成立公司,且在闽清县内依法纳税。闽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可以根据出让结果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竞得人系闽清县境内已注册及纳税的公司除外。
5、本宗地包含地块内在建建筑物,竞得人须自行实地踏看并了解本宗地及在建建筑物现状,竞得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出让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其中在建建筑物实际建筑面积、外观、结构以竞拍后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6、竞买人在参与竞买本宗地时视为承诺购买该在建建筑物,在竞买成交后由竞得人依法向闽清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验收和产权登记手续,具体由县住建局、消防、人防、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以及发改局等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办理手续产生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7、人防工程设计验收采用RFJ01-2015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验收与评价标准。
8、地块成交价中包含在建建筑物收储价款、政府土地收益及出让审批规费等;不含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及建设、人防等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9、竞得人竞得本宗地后自行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10、竞得人放弃竞得地块造成违约的,竞得人已支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
1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本公告内容与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 林先生 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62301373/62300696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0591-83306027、15260477201、1539440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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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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