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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二层商业店面及3-8层办公楼10年租赁使用权
交易项目编号:MHX2023030
时间:2023.12.18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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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二层商业店面及3-8层办公楼

10年租赁使用权

标的简介

1、标的名称: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二层商业店面及3-8层办公楼10年租赁使用权。

2、标的情况:一层商业店面面积约1188.11㎡、二层商业店面面积约1599.65㎡、3-8层办公楼面积7199.04㎡,出租总面积约9986.8㎡。

3、租赁期限:总租期10年,含装修免租期3个月和首年培育期免租3个月。

4、租金及其它费用:上街镇浦口大唐世家5#楼一层商业店面租金单价60元//月,首年月租金起拍价71286.6元;二层商业店面租金单价28元//月,首年月租金起拍价44790.2元;3-8楼办公楼租金单价28元//月,首年月租金起拍价201573.12元。综上,全部出租标的首年月租金起拍价合计为317649.92元,首年年租金起拍价合计为:3811799.04元不含税价)租赁权拍卖每次加价幅度8万元,拍卖保证金:300万元。

1年至第4年租金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第5年起,每年租金在前一年基础上递增5%。即第1年的前6个月免租,后6个月和第2、3、4年租金均按拍卖成交价计算。第5年租金在第4年基础上递增 %,第6年租金在第5年基础上递增 %,以此类推。租金按季度缴交先交后用

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为实行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5、租赁方式:按现状整体出租。

6、使用要求:承租人应按照店面及商务办公楼的分类标准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且商务办公楼不得从事酒店、明火餐饮等及其他国家及地方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同时应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并符合相关消防、环保等要求。

租赁详细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