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转让公告
-
2标的简介
-
3补充公告
-
4竞价结果公告
-
5结果公告
-
6其他公告
标的简介(2)
1、标的:建发领峰花园3#楼105单元
2、坐落:晋安区岳峰镇浦下路16号
3、房屋所有权人: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
4、权证情况:闽(2023)福州市不动产权第9054592号
5、产权面积:87.15㎡(套内建筑面积:72.19㎡)
6、挂牌价:叁佰壹拾陆万陆仟捌佰陆拾叁元陆角柒分(¥3166863.67)
7、房屋专项维修资金:13072.5元(在签署房产转让合同后7日内向房屋所有权人支付该款项)
8、转让的税费负担:双方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
9、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商品房
10、用途: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11、建成年份(约):2019年
12、有无抵押情况:无
13、租赁现状:空置,无租赁
14、概况:建发领峰花园3#楼为无偿配建住宅总层高9层,层高约2.9米,共54户,装修状态为毛坯,地面为结构面,内墙面为砂浆抹灰,天棚白色腻子,铝合金玻璃门,铝合金窗,钢制入户门,户内照明等用电配套设施齐全。
15、本项目挂牌公示期间为尽职调查时间,意向竞价方须按照转让方规定时间进行现场看房。(看房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15960013707)
16、其他事项说明:
(1)若涉及房屋限购、贷款等政策的,意向竞价方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政策要求。意向竞价方需自行对自身的购房资格进行确认,并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由于受让方原因导致不能办理房产权属变更手续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意向竞价方参加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的税收政策,实际应缴纳的二手商品房买卖所需缴交的税费以税务部门征收额为准。
(3)意向竞价方购房款支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性付款、商业按揭贷款、公积金及商业按揭组合贷款等多种付款方式。如果采用银行贷款方式付款,需提前了解银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拍卖资产的信贷政策,了解自身是否符合银行信贷条件、可申请的贷款额度等。竞价成交确认后,受让方应自行申请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因办理贷款过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中介费、评估费、担保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4)本项目按转让标的现状进行转让,意向竞价方对转让标的现场情况进行过充分了解和确认,完全认可转让标的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装修、水、电、燃气、维修资金等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5)意向竞价方在提交承诺书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转让标的全部调查包括但不限于已详细阅读本转让标的房产评估报告所揭示的内容,接受挂牌披露的全部信息内容并承担全部或有风险,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17、风险提示:
1、意向竞价方参加竞买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令,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价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对潜在的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因受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无法变更过户),并愿对自身参加竞价的行为负完全责任。
2、竞得人以贷款方式购买该房产的,因竞得人自身原因致使贷款不能或贷款不足从而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竞得人应于确认贷款不足后五个工作日内筹齐房款或知悉贷款不能后五个工作日内转为一次性付款方式交易,否则视为竞得人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