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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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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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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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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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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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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福州松下港牛头湾作业区10-11#泊位疏浚工程疏浚物处置权(疏浚物处置量11.29万立方米) | 2026-09-28 |
福州松下港牛头湾作业区10-11#泊位疏浚工程位于长乐区松下镇福州港松下港区,项目业主单位为福州左海浩瑞码头有限公司,项目于2025年5月取得海域使用权证,总用海面积72.87公顷,其中疏浚区用海面积32.3725公顷,疏浚标高为-14.8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3.76m),目前项目正在施工中(预定工期完成时间2027年5月31日)。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22号)精神,由福州市长乐区松下镇人民政府作为本项目处置业主,福州市长乐区领航土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作为代业主,负责开展该项目疏浚物有偿处置工作。
根据福建岩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出具的《松下码头10-11号泊位疏浚工程砂石土勘查检测报告》,该项目总疏浚量为249.28万立方米,其中粉砂为8.62万立方米,中砂为2.67万立方米,淤泥、淤泥夹砂为237.99万立方米。该报告经长乐区资源规划局组织专家及相关单位评审通过并形成评审意见。由于项目总疏浚量为249.28万立方米中的淤泥等非海砂疏浚物,根据区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6〕101号)精神,无处置价值的,该部分由业主单位福州左海浩瑞码头有限公司依规自行处置,但严禁对外销售。对经专家组评审认定的中砂、粉砂疏浚物总量11.29万立方米(粉砂8.62万立方米,中砂2.67万立方米)将作为本次疏浚工程疏浚物处置量,该疏浚物处置方量均在施工过程中陆续产生。采挖的疏浚物由竞得人自行筛分后装船取运,处置量以竞得人装船取运数量为准,取运的疏浚物总量不得超过评审认定的总处置量。若出现实际取运的疏浚物总量超过本次转让的疏浚物总量11.29万立方米时,买受人应当补缴超出的疏浚物方量的费用,超出的方量部分的费用按照成交单价再乘以超出的疏浚物量方量的数额(即补缴费用=拍卖成交价款÷11.29万立方米×超出的疏浚物量方量)。
特别提示:①本项目勘查报告测算系静态地质储量,仅作为转让交易参考指标,非对标的实际品质、方量的承诺。
②鉴于标的海域水文环境且本工程海域为正规半日潮,平均潮差大,常年东北大风,每年7—9月为台风多发期,施工水域未设置围堰、密闭拦砂围挡设施,涨落潮持续冲刷海底。施工、停工期间存在细砂被水流携带外运风险,每日仅平潮、小潮具备低扰动作业窗口,大时段泥沙流失量显著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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