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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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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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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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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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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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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下藤小区2#楼底层商场 18-19#店面招租 | 2026-08-28 |
下藤小区2#楼底层商场18-19#店面简介
为加强人防工程平战结合开发利用,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综合效益,我中心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实施细则>的通知》(榕财综[2013]43号)和《关于对<福州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交易实施细则>(榕财综[2013]43号)有关条款作部分修改的通知》(榕财综[2017]58号)有关规定,按照市国动办《人防工程资产开发利用管理暂行规定》(榕人防办﹝2023﹞18号)拟对下藤小区2#楼底层商场18-19#店面进行公开挂牌招租,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上述项目公开招租方案如下:
一、租赁项目简介
1.项目位置:位于仓山区下渡街道下藤路195号下藤小区,项目建筑面积209.99平方米。
2.挂牌价与使用年限:经福建华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市场评估,招租挂牌价格为70560元/第一年,即5880元/月;每2年递增2%;租期3年(含装修免租期1个月)。
3.租赁用途:
(1)作为办公、商业店面使用〔因该项目无排烟等基本设施条件,不得作餐馆或使用明火、产生油烟的餐饮类业态使用;不得作冷库使用;仓储类仅限消防丁(难燃)戊(不燃)类仓库〕。
(2)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不得经营棋牌娱乐、夜总会、洗浴桑拿、按摩推拿等业态或类似业态的项目;不得有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危险品、不得作为“三合一”场所等危及安全的活动。
二、租约情况
上述标的目前空置,无租约。
三、报名条件:
1.境内企业法人或自然人。
境内企业法人条件:在近三年(自2023-至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自然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最高人民法院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被执行人信息为准)的个人。
2.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报名。
四、合同签订
《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公用人防工程租赁使用合同》。
五、履约押金
合同生效后,应缴纳相当于三个月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并预付一个月的租金。
六、其他事项
1.项目具体情况由意向承租方自行到现场了解,可提前联系业主单位约现场查看,由承租方自己负责申请办理经营许可等相关各项手续。
2.承租人应每月按时直接向相关部门缴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3.承租方不得将租赁场所整体转租(若部分分租需向出租方书面申请,经书面同意后方可分租),否则按承租方违约处理。
4.租赁期间,因出租方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需要提前收回场地或因政府征收、征用及政府其它行政决定等不可抗力情形出现而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与承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遇到以上情形出现时,应无条件服从政府决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交还租赁场所,押金可如数退回。
详情可拨打电话:059138161686 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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