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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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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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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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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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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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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金辉优步悦山广场3#、S1#楼商业用房10年期租赁使用权 | 2025-12-24 |
金辉优步悦山广场3#、S1#楼商业用房10年期租赁使用权标的简介
一、标的名称
金辉优步悦山广场3#、S1#楼商业用房10年期租赁使用权
二、标的情况
金辉优步悦山广场3#、S1#楼商业用房位于闽侯县荆溪镇。福州祥辉房地产有限公司通过竞买获得荆溪镇宗地2019-0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地22671m(合34.01亩),四至范围:东至溪下中路;西至溪下安置房旁规划路;南至荆溪大道;北至荆七路。由福州祥辉房地产有限公司实施开发建设,建成后由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按《房产回购协议》约定回购其中的部分房产。双方约定,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回购的标的房产为: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及其相应面积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其具体内容和范围如下:商业用房面积6000平方米,包括:宗地西侧、北侧沿街第一排建筑物商业店面,不足部分根据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意愿,依次从第二层、第三层的商业用房进行选择,直至凑齐6000平方米。若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所选择的各商业用房累计面积无法整合6000平方米,则根据乙方意愿,在上下浮动1%范围内,确定回购面积。确定回购总建筑面积约为6014.45m²。
三、标的租赁期限
总租期10年,含装修免租期6个月。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招租底价:首年租金首年租金起拍价922374(不含税价),自租期起算日起,前三年租金按中标价(不含税)执行,不予递增;自第四年起,每三年递增 5%;直至租赁期满。
加价幅度:0.5万元/次,
竞买保证金:186.5985万元
履约保证金:50万元。
租金支付方式:按季度支付
拍卖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因实际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租金采取一季度一付模式
五、合同签订
竞买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六、使用要求
可从事各类经营活动,所从事行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经营有严重噪音污染、环境污染的场所;不得经营涉及到公共安全的特殊行业。企业经营需有相关行业资质许可,不可扰民加工,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及有安全隐患的危险品。不作为高噪音或高污染经营行业使用,不得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具体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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