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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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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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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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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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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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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 新侨联广场A座(1#楼)三层01-3 | 2025-12-08 |
| 新侨联广场A座(1#楼)三层01-4 | 2025-12-08 |
| 新侨联广场B座(2#楼) 七层、八层、屋面 | 2025-12-08 |
标的介绍及招租方案
一、标的简介:
福州市鼓楼区五一北路106号新侨联广场A座(1#楼)三层01-3,计租面积:472.71㎡。该标的目前空置,无租约。根据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该房产为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所有。标的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3个月(含在租赁期限五年内)。
二、标的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
商务办公(不包括餐饮、养老、住宿、宾馆等项目,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不得用于进行非法活动,或因生产经营造成环境污染及其他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公共利益的,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委托招租标的挂牌价:
人民币壹拾捌万柒仟壹佰玖拾叁元壹角陆分/年(¥18.719316万元/年),租金无递增。
四、承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个体工商户。
2、若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资信良好,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报名截止日前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没有找到相关结果为准)。
3、若为合法存续的法人或个体工商户,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至报名截止日)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
4、若为合法存续的其他组织,在近三年内(自2023年至报名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5、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
五、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缴交
承租方应在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46798.29元。租金按月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
六、其他事项
1、承租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
2、消防设施设备安装、维护和消防报审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如未获得消防审验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3、根据城管、物业公司有关规定,不得将空调外机等外挂设备挂于外墙,影响大楼整体美观。
4、房屋按现状交付,中央空调维修、水电改造以及其他房屋装修等费用均由承租方负责,不得向出租方要求给予任何维修、装修或补偿。
5、承租方如需转租应征得福州市归国华侨联合会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转租。
6、标的移交期限:承租人应于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第一期租金和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标的房产于合同签订当日移交。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8356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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