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五年租赁权
交易项目编号:FQS2025122
时间:2025.07.22
来源:福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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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五年租赁权 | 2025-07-22 |
一、标的概况
福清市港头镇芦华盐场位于福清市港头镇芦华村南侧海域,为已建围海养殖池塘,总土地使用面积1514.33亩,不含动产、不动产、债权债务等其他财产或权益,租金为不含税价,水费、电费、修缮费用等应由承租人承担,具体详见《承包合同书》。
二、拍卖方式、条件及要求
(一)拍卖方式
本次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拍卖。
(二)拍卖条件
1.竞买人资格要求
竞拍人为自然人时,需提供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竞拍人为公司、企业时,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如竞拍人本人无法到场竞拍的,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租金交付办法和履约保证金
1、前三年租金在成交之日起15日内一次性缴纳,第四年及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年租期到期前15日内完成缴纳,每年租金不递增。
2、承租人需成交之日起15日内交纳五年租金总成交价20%的履约保证金,此款不计利息,承包租赁期满后,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存在违约行为且所有费用均已结清,委托人在收回租赁物时方可无息退还给承租人,否则不予退还。
3、税费承担
1、租赁行为及租赁期间应缴交的税费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2、在租赁期间,水电费、卫生费、消防、修缮等一切其他生产经营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负责及时缴交。
3、在承包经营期间,若如有环保审批事项,则由承包人自行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税。
(三)拍卖价款、挂牌起始价和增价幅度
1、本次承包经营权挂牌拍卖按照“价高者得”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
2、拍卖价款不包括其它费用。
3、挂牌价为五年总租金935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6万元,増价幅度5万元或其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