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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转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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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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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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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竞价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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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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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公告
闽侯县上街镇大唐书香世家110套公寓社会化运营房源招租 | 2025-06-20 |
一、标的名称
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大唐书香世家11号楼、12号楼部分待租房源共110套。
二、标的情况
大唐书香世家人才公寓位于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大唐书香世家,为钢混结构,层高均约2.8米,建成于2021年。本次出租共110套(11 号楼16套;12号楼94 套),面积5200.32㎡,有60㎡和45㎡两种户型。目前,公寓达到入住基本条件。物业费为2.15元/月/㎡。公寓为简装,配置基础的家具电器,具体配置范围为:冰箱、空调、洗衣机、抽油烟机、床铺、衣柜、餐桌、餐椅。中标人退场时,需将接收的家具家电归还招标人,如出现损坏的中标人需进行相应赔偿。
三、标的租赁期限
总租期5年,每租满1年计算1个月培育期,租期最后一年兑付,培育期免收中标人租金。
四、租金及其他费用
平均评估月租金约为25.4元/㎡(平均评估月租金为每套待租公寓评估租金的平均值),首年评估租金为1584749.66元。租金按每2年1%递增,即第一、二年每年评估年租金为1584749.66元,第三、四年每年评估年租金约为1600597.16元,第五年扣除5个月培育期后评估年租金约为943018.49元,总评估年租金应付金额约为7313712.14元。
首年租金底价:按首年评估租金取整计算,即159万元
加价幅度:每次加价幅度为10000元。
竞买保证金:14万元
履约保证金(押金):14万元,合同签订十日内缴纳。
竞买金额仅为租金金额(不含税价),不含承租人应另行承担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费、税费等其因实际使用承租标的而应当付出的所有费用。
租金采取一月一付模式。
五、合同签订
竞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六、使用要求
承租人应按照公寓住宅分类标准范围使用,不得从事酒店、明火餐饮等及其他国家及地方政府明令禁止的行业。
在租赁期内,未经产权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标的物整体转租、转包给第三方进行整租运营,否则视为中标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租赁详细事宜以委托人提供的《租赁合同》约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