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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210102100473002
时间:2021.11.01 来源:闽侯县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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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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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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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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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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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监理)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侯发改审批〔2020〕10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上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
总投资约52097.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8949.31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42634.07万元、预备费514.12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修建起点桩号为K0+040,修建终点桩号为K1+495,道路修建长度1455米,规划宽度4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其中:K0+040-K0+420段为现状道路提升改造;K0+420-K1+320段为新建段;K1+320-K1+495段进行顺接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桥梁、地下各类管线、路灯、绿化景观、安全设施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  89258497  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  作为参考依据,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  1587248  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365  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市政公用工程  监理资质。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市政公用工程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 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
3.7. 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中的  城市道路工程  ,等级为  一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监理部成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3)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4)投标人未被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入建筑市场主体 “ 黑名单 ” 的情形,且未在管理期限内,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11-02 09:00:00    2021-11-08 17:00:00   通过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21-11-29 09:3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30000  元人民币。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④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 网(www.fzztb.org)、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mh.fuebid.com/)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1号第17-18层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0591-22183996  , 传 真:  /  
联系人:  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金三桥大厦b座702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13003833121  , 传 真:  /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闽侯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  http://mh.fuebid.com/  
联系电话:  0591—22078313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  0591-2206836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江滨路市民广场旁科技中心一层  
联系电话:  0591—220636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