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监理)-变更公告 | 2021-11-10 |
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监理)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3501210102100473002
各投标人:
就投标人对上街镇侯官大道工程(监理)招标提出的问题,现答疑如下:
1、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5.3支付酬金中“(4)缺陷责任期(24个月)满后三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尾款。”而监理项目没有缺陷责任期,建议招标人一次性无息付清剩余尾款。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2018年11月1日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件及其补充通知闽建建[2018]37号文件,建议安全员可由除总监外的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兼任。
答:详见本答疑第4点。
3、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桥梁,请问桥梁的单孔跨径为多少米?
答:桥梁的单孔跨径为16米。
4、本项目要求配备监理部人员8人,太多了,按2018.11.1执行的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市政工程5000万元(含)~10000万元配备4人即可,建议删减市政专业监理工程师、水电专业监理员各1人,安全员可由项目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本项目其他监理人员配置调整如下:
岗位名称 | 人数 | 最低资历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2 | 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登记)要求 |
监理员 | 1 | 满足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系统人员备案(登记)要求 |
5、《福州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施工),应该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吧!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1)“…监理单位保证及时派出投标时承诺拟派出的现场监理人员到发包人工地现场,做好工程各项施工监理工作”,有错吧!因为投标时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监理人员名单。建议删除。
答 :按招标文件执行。
7、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9)“为加强对各施工单位管理,监理单位应按本项目划分的施工标段和委托人的要求增加现场监理工程师配置,所增加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纳入委托人对监理项目部正常管控;监理人需按委托人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协助委托人进行工程资料管理”,本项目要求的人员已远远超过了闽建建【2018】36号文、闽建建【2018】37号文件的标准,建议删除此条款或者有增加人员,费用另行计取另行支付。另外,要求提供相应资料管理人员,此资料管理人员可否由项目监理部除总监外的其他人员兼任?
答:删除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2(9)条
8、招标文件第4章合同专用条款9.5(2)“…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按审核单位的审定结论向委托人开据结算发票,办理工程的财务决算手续”,此处的“决算”应为“结算”,“决算”属财务决算,非监理人监理范畴。建议修改。
答:“…同时督促各施工单位按审核单位的审定结论向委托人开据结算发票,办理工程的财务决算手续”中的“决算”修改为“结算”。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福州市首邑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永欣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盖章)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