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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凌波酒店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20102802025
时间:2024.08.15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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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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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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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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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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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漳州凌波酒店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E3501020102802025001漳州凌波酒店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已由福州市鼓楼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24]A0100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漳榕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综合性筹措,招标人为福建漳榕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项目立项,项目投资估算59500万元,现对该项目的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西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漳州凌波酒店项目(融资建设一体化),项目用地面积约5531㎡,参照四星级标准设计,客房约170间,主楼18层,总高80米,裙楼5层,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124㎡,地下两层建筑面积约7714㎡,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为准

2.3 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59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40500万元。建设内容最终以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纸为准,工程费用以招标人或其指定单位最终审核确认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

2.4.1 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4.2 招标类型:融资建设一体化招标

2.4.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为本项目的投融资服务、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的全部内容,具体如下:①勘察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设内容所需的地质勘察;②设计范围和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包含所有专业工程的深化设计、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建筑、结构、装饰装修、总体室外道路、给排水、海绵城市、暖通、消防、电气、临时用电及用水、电梯、防雷、人防、建筑智能化、停车场、厨房、会议音响、综合管网工程、安防、标识标牌、交通标线、室外总体景观、夜景照明及外幕墙等专业或专项工程的设计、岩土工程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要求采用BIM技术设计,并向发包人提供BIM技术应用成果。具体设计范围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设计任务书为准,承包范围发包人有权进行调整,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执行,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不得因此向发包人提出索赔③施工范围和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及加固、主体结构工程、建筑屋面工程、人防工程、幕墙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电梯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停车场出入系统、防雷工程、抗震支架、消防设施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程(含园林景观工程)、夜景工程、照明工程、室外道路、停机坪、厨房、会议音响、综合管网工程、安防、柴油发电机、汽车充电桩、海绵城市建筑等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内容等。具体以经发包人在实施过程中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④采购范围和内容: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永久设备设施的采购。⑤融资服务范围:中标人应在《投融资合作协议》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壹亿肆千万元人民币支持资金现金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支持资金由招标人统筹用于项目建设。资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汇达,招标人有权没收履约担保项下的所有金额并提前终止合作协议。⑥其他: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建设,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福建省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细则》《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标准认定)

2.5 合作期限:本项目总工期为1095日历日(设计工期施工工期),自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各阶段性工程的建设工期按经发包人确认的合理论证工期调整。资金支持合作期限为3,从支持资金汇达招标人指定账户时间起算。合作期至本项目竣工验收且相关工程款项和支持资金还款义务完成后结束

2.6 质量要求:1项目投融资须满足本项目的资金需求2)设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设计技术规范和规程、技术标准的规定,设计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单位的审查;(3)施工质量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采购及安装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2.7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多渠道方式进行筹措。

2.8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9800.00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

3.2 若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3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参与投标的,联合体中负责相关工程施工任务的成员须满足本条款中相应要求

3.4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规定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且应是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人)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3.5.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应是设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建筑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是施工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7 其他要求: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承担施工任务或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仅限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提供资金支持。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应承担的职责;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的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所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投标,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本项目投标人以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否则,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3)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合作的混凝土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复印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复印件),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允许一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多家投标人的混凝土预制构件供应厂商。依据《福州市装配式建筑项目招投标工作意见》(榕建筑[2020]35号)文件,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各批次《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5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各投标人应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进行全部投标。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8151400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4821173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2投标人下载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的电子招标文件后应及时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通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形式,则联合体各成员方均须在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上注册)。请投标人及时自行关注以下操作流程:①注册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注册指南http://www.fzztb.com/CmsPortalWeb/news/info/40/6331.xhtml”。②投标操作流程详见“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中心-《无固定范本类项目用户操作手册》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portal/newsInfo?id=1657933177882644481”。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榕建规〔2022〕3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3或银行电子保函形式;4或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91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详见项目合同

8.2履约担保形式:详见项目合同

8.3履约担保期限:详见项目合同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上发布。若招标文件内容如有更正时,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上述网址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留意关注。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漳榕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龙腰路泉塘新村6号楼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 /

电话:0596-2877196

传真

联系人: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213室)

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fjzbzxb@126.com

电话:0591-28059635

传真:

联系人:谢先生、江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津泰路98

联系电话:0591-87604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