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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00102802197
时间:2024.08.13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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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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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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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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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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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州教育研究院新址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榕发改审批[2024]146号文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州教育研究院,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州教育研究院,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本项目用地面积19471平方米(29.21亩),总建筑面积51696.9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6994.90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下室建筑面积)14702.0平方米;建筑高度30.0米;容积率1.9,绿地率35.0%,建筑占地面积7591.99平方米,建筑密度38.99%;机动车停车位341辆(其中地下335辆,地上6辆),非机动车车停车位740辆(其中地下740辆,地上0辆);1#楼采用装配式建筑。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①设计范围:包含本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含地下工程)、室外工程、附属工程等所有专业施工图设计及优化,甲方业主调改配合、超限高层抗震设防专项论证、预制构件深化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地基与基础、支护结构、单体工程、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及构筑物、雕塑等需二次深化内容、基坑支护、降水排水、大门、幕墙、门窗、智能化安防工程(含LED屏)、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节能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装配式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修工程(含会议室固定桌椅)、厨房设备、室内灯光照明、夜景灯光、充电桩工程、光伏发电、电梯工程、钢结构桁架深化设计、管线接驳设计、北侧绿化带应急消防出入口和人行出入口及周边配套道路等所有工程的初步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和后续服务(含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深化设计、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其他相关评审等后续设计服务)。应用BIM技术进行施工图优化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向发包人提供 BIM模型相应的报告成果和优化建议以及符合项目报批所需的材料。
②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征地红线围墙、三通一平、场地清障、土石方、地基与基础(含工程试桩、基坑支护、降水)、主体结构、钢结构连廊、预制构件生产采购及安装、建筑装饰装修(包含二次装饰装修、会议固定桌椅)、幕墙工程、建筑节能、建筑给排水、通风与空调、建筑电气、智能化安防工程(含LED屏的采购和安装等)、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夜景灯光、弱电工程、抗震支架、防雷接地、发电机、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绿色建筑、室外总体附属工程、海绵城市、景观绿化及构筑物(含屋面景观)、雕塑、厨房设备、充电桩工程、光伏发电、电梯工程、管线破路修复、北侧绿化带应急消防出入口和人行出入口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③采购:本工程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49498861

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349498861元,其中,施工图设计费按:4084055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345414806元(其中暂定金额为1487506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84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图,3个月内完成整体施工图审查合格(包括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5个月内完成各项专项设计(含定牌定样)。预算编制工期:各专项施工图经图审合格或经确认完成后,30天内提交预算编制成果。施工工期要求: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2个月内完成至±0.00,15个月内完成主体封顶,24个月内完成主体落架,28个月竣工验收。(注: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预制构件一体化模式,中标后施工时必须考虑完成整体(含地下室、人防、消防等)的全部使用功能,做到整体移交)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SJ1-2014)、《福建省预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3-216-2015)等国家和福建省有关标准要求,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文件及现行最新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设计质量规范合格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内装修工程评价管理办法(试行)》(闽建〔2024〕6号)及现行最新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装配式建筑。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装配式建筑指标和预制率要求还应满足福建省及福州市的相关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负责人除可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满足兼任相应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外,不得兼任其他岗位人员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本企业在岗人员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应具备合法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为本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的本企业在岗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

①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者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投标人自有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工商部门出具的构件厂商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原件彩色扫描件;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投标人须提供构件厂商的营业执照和合作协议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同时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与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限需大于项目施工期),所有原件彩色扫描件均加盖投标人公章)。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且构件厂商须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次发布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的一员,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新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注册地在福州市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如上述文中构件厂商基地名称与构件厂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构件厂商出具的说明函。允许一家预制构件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作为多家施工企业的预制构件供应商。②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③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⑤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14 09:00:002024-08-19 17: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9-05 09:4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规定,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和福州市建筑业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5%,福州市建筑业准龙头企业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7.5%,其他中标人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教育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207892,传真:/

联系人: 江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栋5层,邮编:350012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817089,传真:/

联系人: 张君琼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恒宇大厦8层

联系电话:0591-878221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