丞相坊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2024-04-23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丞相坊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施工)已由 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以 〔2023〕34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丞相坊;
2.2. 工程建设规模:
该项目位于鼓楼区丞相路丞相坊小区6#楼(西侧2梯位)1-12层,共计61套单元房,户型分为45㎡、60㎡、90㎡三种,装修面积约3990平方米。含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等施工内容。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为丞相坊人才公寓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内容含拆除工程、土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水电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提供的财政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以及与装修工程直接配套的其他工程的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100~1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96859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与福州市(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①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②投标人未出现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③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④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⑥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4-24 09:00:00 至 2024-04-30 18:00:00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18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无失信记录和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5-2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鼓楼区城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62号,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7271227,传真:/
联系人: 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锦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24号宏扬新城4号楼8C,邮编:3500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3706680/18060877385,传真:0591-83706680
联系人: 郑城蓉、方宇姗、林蓓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鼓楼区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98号
联系电话:0591-87604305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规划馆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