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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交易项目编号:E3501020102802012
时间:2023.11.27 来源:市本级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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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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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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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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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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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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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业项目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发改网审社会函【20239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福建教育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福建教育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福建教育学院校区内)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37984.65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33105.7 万元。

2.4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 32814.1平方米,经本次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72062.4 平方米。现有建筑计容面积为 30045.6 平方米,改扩建拟拆除旧建筑 13068.8 平方米,保留已建建筑 16976.8 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 55085.6平方米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4490 平方米(含架空层1942 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 20595.6 平方米)

2.5服务期限: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若有) 及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结束之日止

2.6招标范围:福建教育学院校区改扩建项目,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监理: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 50319-2013)以及国家、建设部、项目所在省、市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程项目施工阶段至保修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2)设计咨询: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优化、初步设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资规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总平、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

(3)工程勘察:提供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工程初步和详细勘察、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自行解决建设场地用水用电,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报送勘察文件审查,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4)综合协调管理:组织协调全过程咨询内部各方关系、统筹安排各项全过程工程咨询内部各专业配合及工作

2.7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970.51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资质,具体为: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咨询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监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以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负责工程监理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数量不得超过3家;②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⑤联合体各成员应答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5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3.6投标人拟派出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类似项目业绩”  /

3.7其他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黑名单”通知中规定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情形(2)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组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3)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5)根据闽建[2017]9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若投标人为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6)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7)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无固定范本-综合评分法

4.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为1人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11289 00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23 120417 00 00 通 过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19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

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0102日 09 时 30 分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教育学院

  址:福州市鼓楼区梦山路73号

邮编:350000

  话:0591-83702823,传真: /

联系人: 许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东路478号盛丰大厦3号楼四层,邮编:350011 

电子邮箱:2363740317@qq.com

  话:0591-87301172    ,传真:  /

联系人:罗滨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话:0591-87598412、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