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尼“两国双园”中部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 2023-10-31 |
中印尼“两国双园”中部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2023-11-29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印尼“两国双园”中部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工程已由 福清市发展与改革局以 融发改审批〔2023〕662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城头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
项目包含 3 条道路:城头大道(城福路至滨海大通道)、方源路(福源路-洪嘉大道段)、福源路(永宾路-元城路段)。 (1)城头大道(城福路至滨海大通道) 城头大道起点与现状城福路相交,终点接现状滨海大通道,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 50km/h,设计全长 2127 米。其中:南北段道路设计长度约为 1723 米,道路红线宽度 42 米(其中龙城大道-滨海大通道段修建宽度 36 米);东西段道路设计长度约 404 米,修建宽度36 米。 (2)方源路(福源路-洪嘉大道段) 方源路位于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项目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2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24m,双向四车道。道路起点与规划福源路平面交叉,后往南经过元洪医院,终点与洪嘉大道平面交叉,路线全长约 0.323km。 (3)福源路(永宾路-元城路段) 福源路位于福州新区元洪功能区,项目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20km/h,道路红线宽度为 24m,双向四车道。道路起点与规划元城路平面交叉,后往西经过元洪实验学校,与规划方源路平面交叉,后经元洪实验幼儿园,终点与永宾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约 0.426km。 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管线综合、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中印尼“两国双园”中部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①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中印尼“两国双园”中部片区道路基础设施一期工程红线范围内的详细勘察[详细勘察范围仅为城头大道(城福路至滨海大通道),其余子项目详细勘察由发包人自行实施]、施工图设计(含所有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初步设计优化)、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 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前期“三通一平”中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最终以施工图为准。 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材料的采购、运输、安装和保管。 ④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监控工程(若需要)由中标人负责接入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系统中并承担相关费用,在编制预算清单时暂估相应费用,结算按实计算。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加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等“四新”应用,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积极应用BIM技术在项目的实施和交付过程,提高项目协调、可视化、高级协调能力,解决全面协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保障建设项目工期目标圆满实现。 ⑤本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以经审批的施工图纸为准。具体项目实施进度以发包人要求为准,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建设需要调整本项目建设规模、内容和进度,并要求承包人分批设计、分批建设、分批结算等,承包人须无条件接受; ⑥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199444194元
具体详见另册提供的模拟清单及其最高投标限价;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720;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勘察设计期90日历天,施工期630日历天(城头大道施工工期:630日历天;福源路、方源路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勘察文件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的勘察标准和规范要求,勘察成果文件应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等有关部门的审查并审查合格。2.7.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及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2.7.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7.4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路桥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投标人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符合资格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它岗位。不允许除施工项目负责人和设计项目负责人外的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市政路桥类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道路、道路工程、道路与桥梁、道桥、桥梁、城市桥梁、城市隧道、城市道路、路桥、公路与桥梁等专业(下同)。。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市政路桥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应是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 1人,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1)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2)被列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企业或法人将被否决投标。(3)根据闽建筑〔2022〕3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和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4)主体工程的设计或主体工程的施工的分包单位家数只能一家,分包单位只能作为一家投标人的分包单位
。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 :不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01 09:00:00 至 2023-11-07 23:59:59 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或②按榕建筑〔2018〕154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11-27 08: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履约担保的要求
8.1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价的10%
8.2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
8.3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90日止。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清市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清市城头镇元创路1号,邮编:3503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85576009,传真:/
联系人: 陈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1号华润万象城三期,邮编:350002
电子邮箱:zhengrenguang@cicoc.cn
电话:180 5908 9703,传真:/
联系人: 高女士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网址: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清市清昌大道建设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1-85239101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清市福人路6号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楼
联系电话:0591—85158230